「史奇不是和希尼去接寶琳嗎?現在都半夜了,怎麼還不見人影。」喬納悶的說。
「他一定又玩瘋了。」黛芙妮今晚也在。
才說完,他們便聽見開門的聲音,大夥兒眼光一致投向剛進門的史奇。黛芙妮原想挖苦他兩句,卻被他的表情嚇住了——陰霾、痛苦、憤恨、沮喪和失望全寫在史奇冷冰冰的臉上。他疲倦的往沙發上坐下,他們從未見過史奇這般頹喪,立刻直覺有嚴重事情發生了。
「她只是回去住嘛,又不是永遠見不到面了,何必這麼沮喪?你這模樣真不像你。」喬試著讓氣氛輕鬆起來,以開玩笑的口吻說,反而卻讓史奇的心痛得快滴血,他就怕再也見不到她了,誰敢想像她那瘋狂老爸會做出什麼事來?
洛伊也拍拍他的肩。「打起精神吧,再兩個禮拜就要巡迴演唱了。」
史奇看了他們每個人一眼,他的聲音不但失意得令他們吃驚,說出的話更讓他們驚駭不已。
「希尼被她老爸抓走了。」
「什麼?!」他們全跳了起來。
「你是說那個沒人性的瘋老頭!」黛芙妮叫道。
「是我太大意,才會讓他輕易將希尼帶走。」史奇懊惱的揉揉太陽穴。
每個人幾乎都傻了,誰也料想不到竟然會發生這種事?!
黛芙妮跳到他面前,使勁把他拉了起來,緊揪著他的衣服怒喊:「你是怎麼照顧她的,每次她和你出去就有事!」
洛伊拉開她,抓住她的肩膀。
「黛芙妮,你不要這樣,這不是史奇的錯,誰知道她老爸陰魂不散?」
黛芙妮哭了起來,重重地往沙發一坐,邊哭邊說道:「這是你第三次把她丟掉了,前兩次她都會自己回來,但這次呢?」
史奇抿著嘴,一語不發,他的心比誰都感到無奈痛苦。
「你怎麼跟寶琳說?」洛伊平靜的問他。
「我說希尼生病了……不能來接她。」然後,他深吸了一口氣,幽幽的吐出,「我必須告訴她實話。」
才轉身,敲門聲就響起,他們互看了一眼,該面對的永遠也躲不掉。
史奇開了門,果然是寶琳和勞倫。
「我帶禮物來了。」寶琳笑道。
「進來吧!」
「你說希尼病了,我實在不放心,又知道你們都晚睡,所以就來啦。」寶琳還是開開心心的,卻見到他們個個愁眉苦臉,一臉頹喪的模樣,而黛芙妮臉頰上還淚痕猶見。她輕輕靠了過去,關心的問:「寶貝,怎麼哭了?是不是洛伊欺負你了?」
「他敢!」黛芙妮抹著眼淚說。
「我想也是。」寶琳笑了。「希尼呢?在樓上睡覺嗎?我上去看看她。」
她才一站起身,史奇立即上前抓住了她。
「寶琳……」
「史奇,你怎麼回事?」史奇那失落的眼神是她從未見過的,再看看其他人,從一進門她就感覺氣氛不對,這個家一向是瘋狂熱鬧的,天塌下來也不可能有愁雲慘霧的跡象,但是,天並沒有塌……一個可怕的想法閃過她腦海!
「史奇,希尼怎麼了嗎?」
「我……」
寶琳幾乎可以從他的眼神猜出答案,她抑制著心臟快跳出胸口、眼淚威脅著奪眶而出的衝動,相信自己能冷靜的接受事實。
她反手勾住了史奇的手臂,面色從容的微笑,「有什麼了不得的事要告訴我?我猜猜看,是不是你交了女朋友?哦,不,這不算新聞。要不就是哪個女人說懷了你的小孩,向你要贍養費,別傻了,誰這麼無聊……」
「寶琳,」史奇抓住她的肩膀,痛苦的望著她,「是希尼!」
「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不乾脆了?」寶琳依然臉上帶笑,而史奇震驚的望著自她眼眶流下的淚水。「我再猜一個,是不是希尼被綁架了,而且凶是她親生父親?」
整個大廳一片愕然,空氣變得死寂、沉滯,每一顆哀痛的心都沉落在黑暗的谷底。寶琳在一陣柔腸寸斷的痛哭過後,再次恢復她的沉著與冷諍,決定哭泣不是辦法,他們必須設法找到希尼!
☆ ☆ ☆
一場瘋狂的搜尋在LA展開,第一個目標就是雷克的住所,洛杉磯最醜惡的黑街。黑街的混混給了他們許多不同的答案,有人說雷克離開LA了,有人說他付不起藥錢被砍了,還有人說他發瘋投海自殺了,完全沒有一句真話,他們只要錢。畢竟誰會去理會一個糟老頭?對他們而言,他只是黑街眾多處理不完的垃圾中的一個罷了。
黑街的搜尋宣告無效後,尋找的範圍擴大到整個城市。
他們報了警、登報紙、找偵探,將所有想到的方法全用上,短短一個禮拜,他們幾乎把整個洛衫磯翻了過來,然而希尼和雷克的下落音訊,依然宛如石沉大海。
演唱會的腳步愈來愈接近了,對希尼的搜尋行動仍舊毫無頭緒,這個小女孩無疑的已成為他們生活的重心,但直到這個時候,他們才驚覺她在他們心中的份量有多大,不可思議的希尼,是他們深愛的小天使。
他們拖著一身的疲憊回到家,紛紛坐倒在沙發上,過去一連好幾天的奔波和忙不完的音樂工作,即使有再好的體力也覺得疲倦。喬打開電視,播放的是每晚固定的夜間新聞。
史奇厭倦的閉上眼,此時他什麼聲音也不想聽見,連傑克遞給他的啤酒他都懶得拿。現在,除了希尼,沒有任何事情能提起他的興趣,就連在練歌時,他都是唱得有氣無力,急壞了經紀人麥特。
他覺得好累,屋內少了她的笑聲,就像他少了自己的靈魂,她竟然有這樣可怕的力量,連他對音樂的狂熱,她都有本事讓它冷卻。希尼……他的心好痛,你到底在哪裡?
電視裡的男主播低沉、不帶任何感情的嗓音清楚的傳人他耳際——
「今天下午在洛杉磯好萊塢山下發生一起離奇車禍,車內一名中年男子已證實是有吸毒、傷害、詐欺等前科的雷克·韓德爾,警方到現場時他已死亡多時,失事原因不明,警方將進一步調查有無他殺的嫌疑……」
史奇當場跳了起來,瞪大了眼睛,電視畫面停留了幾秒鐘,他認得那輛車,就是它帶走了希尼!一股怒火自他胸中迅速燃燒起來,他憤而抓起桌子要砸掉那可恨的畫面,旁邊的人趕緊抓住他,將他推倒在地。
「史奇,你瘋啦!」
「他怎麼可以死!怎麼可以死!那希尼呢?希尼在哪裡?!他憤恨不已的捶打著桌面,像個哭鬧的孩子。
「史奇,你可不可以冷靜點?」他們不怕他敲壞桌子,只怕他傷了自己的手,緊緊抓住他不停敲擊桌面的拳頭。
史奇甩開他們跳了起來,怒吼道:「要我怎麼冷靜?那是我們唯一的線索啊!」
他推開他們衝了出去,不想看見任何人,不想聽見任何聲音,什麼演唱會、什麼白金唱片、什麼搖滾巨星,他都不要!也都不希罕!他只要希尼活著,只要她活著……
他不自覺的跑到寶琳家門口,佇立在門前他更覺自責與心痛。這些日子以來,寶琳一定沒有好好的休息過吧?
他輕輕敲門,門立即打開,彷彿在期盼某人的歸來。
「史奇。」寶琳脂粉末施的臉龐顯得過分蒼白,她明顯的瘦了,也明顯的老了,眼神帶著憔悴與倦意。不化妝的寶琳,一身T恤加牛仔褲,連鞋都沒穿的模樣,他是第一次看見。
「你還好吧?」
「好極了。」寶琳給他一個虛弱的笑。「快進來吧!」
「勞倫不在?」
「他去參加一個朋友新公司的開幕晚宴。」寶琳懶洋洋的往沙發靠坐。
「你怎麼沒去?」
「參加那種宴會多無聊,我不如窩在家裡看電視。」
她看起來似乎真的沒事,而且幾乎恢復正常了,除了那張素淨、略帶疲憊的臉龐外,她還是以前的寶琳。
「寶琳……」
「幹嘛?」她拿起桌上水果盤內的蘋果,咬了一大口。「自己拿,別客氣。」
「你看到新聞了吧?」
她明顯的顫動了一下,隨即又大口大口咀嚼其實是食不知味的蘋果,眼中掠過一絲冰冷,語氣卻顯得毫不在乎。
「一個人活得毫無意義,死得也莫名其妙。」
她笑了,丟掉手中的食物,站起身,也順便把史奇拉了起來,帶他到客廳另一邊特製的吧檯。
「我們來喝酒。」
她繞進吧檯內,打量佔了整面牆的酒櫃,各式名貴的酒陳列在上面,她拿出兩隻高腳杯擺在史奇面前。
「今天不喝啤酒,我們喝高級的。」
她的眼睛掃過一瓶瓶高級名酒,似乎無從選擇。
「要喝哪一種好呢?XO?還是威士忌?」
史奇的唇抿成一直線,他震驚且心痛的望著寶琳那事不關己的從容態度,不懂她如何做得如此輕鬆而自然?寶琳是個聰明理智的女人,她把她的淚水與悲哀都收藏在她堅強的面具下,她不是那種終日以淚洗面、寢食難安的嬌弱女子,但她用淚水強裝出來的笑容,用悲痛營造出來的從容,卻更教他心疼。
「給點意見吧!」
「啤酒。」
「你少遜了。」她笑罵,拿出一瓶高貴精緻的名酒,「就是這個,伏特加!」
倒完酒,寶琳才跳上高腳椅與他同坐。她舉起酒杯,「今晚你要陪我喝個夠,看誰先醉倒!」
她一飲而盡,濃烈的液體灌進她喉嚨,她連眉頭都不眨一下,又為自己重新再倒了一杯。
「我們好久沒在一起喝酒了,真懷念。」
又喝完,又倒酒,又是自說自話。
「一個月沒去GreePub了,員工還以為老闆娘跑了,乾脆讓給別人經營算了。」
史奇的雙眉緊鎖。寶琳一口氣喝了五杯,蒼白的雙頰已微微泛紅,史奇握住了她的手,阻止她第六杯下肚。
「寶琳,你醉了。」
「別傻了!」她笑道,「你忘了我是海量啊?」
他沒忘,他只是不要她藉酒來掩飾她的悲痛。他收回了手,寶琳並沒有接著喝,她的眼神變了,望著杯中搖晃的液體,幽幽的說:「有時我還真希望自己是一喝就醉的人。」
史奇也有同感。
寶琳抬起頭,把眼光停在他臉上。「史奇……」
史奇回望她,終於在她黑亮的眸子裡看到閃爍的淚光,雖然她臉上掛的是柔美而蒼涼的微笑。
「我真不喜歡你這個樣子。」
他一愣
「我認識的那個目中無人、驕傲自負、瘋狂又風流的史奇到哪裡去了?垂頭喪氣的不是史奇,史奇愛笑,愛生氣,愛唱歌,他不是個容易被挫折打敗的人。」
他張口結舌。
寶琳靠近他,她的眼神又變了,變得犀利又尖銳。
「你為什麼消沉?你以為希尼也死了嗎?」
他想說不,卻開不了口,只能震驚不已的呆望她。
寶琳又恢復笑臉,放柔了聲音。
「史奇,希尼是天使。」
她托起腮看著他,聲音像夢幻似的輕柔。
「天使是不死的。」
史奇第一次有想哭的衝動,如果希尼是天使,那寶琳就是聖母,擁有驚人的毅力和智慧。
「我和她分散了七年,也曾經以為她已經永遠離開我了,我酗酒、哭泣,但那又如何?我能用眼淚和酒把她找回來嗎?別先把自己淹死就好了。
「誰告訴我她死了?誰能證明她死了?一切完全是自己想像,自己以為的嘛,有誰會笨到希望自己的女兒不在人世?我何必折磨自己?萬一哪天她回來了,看見我像鬼一樣,她會高興嗎?
「只要相信她活著,她就是活著,自己若一點信心都沒有,活的也會變成死的,相信自己太重要了。」
她露出了釋懷開朗的笑容。
「就是這股強大又堅固的信心幫助我度過這七年,最後我找到她了,不是嗎?兩千多個日子都等了,這一、兩個禮拜又算什麼?」
史奇震驚得說不出話,他到今天才真正瞭解寶琳,她堅強的程度令他難以想像,她的話打醒了他,她只是個女人,卻比他勇敢太多了。史奇這才發覺,他真的變懦弱了,真的變得不像自己了。
寶琳敲了一下他肩膀。
「我問你,希尼死了嗎?,
「不!」他幾乎是用喊的。
「那你難過什麼?有沒有信心呀?」
史奇終於笑了,將近兩個禮拜以來,第一次展開笑顏。
「有,跟你一樣強。」
「那就好好去唱歌,別讓歌迷失望,別忘了,希尼是你最忠實的歌迷喔!」
史奇擁抱住她,他多麼感激她,不管發生什麼事,寶琳總有辦法讓他將悲憤化做笑容。寶琳,他最最敬愛的女人啊!
☆ ☆ ☆
全美巡迴演唱由南加州如火如荼的展開,這次挑動的不只是熊熊烈火,更如一枚殺傷力特強的原子彈,爆發力十足,全美的搖滾樂迷整個陷入瘋狂狀態。野火合唱團受歡迎的程度在演唱會中完全表露無遺——場場爆滿的觀眾,震耳欲聾的尖叫聲,歌迷瘋狂的追蹤、哭泣吶喊,他們以無懈可擊的完美演出證明了他們的現場實力。
史奇在每一場的演出都表現得可圈可點。當他躍上舞台,他就變成靈魂的主宰者,用他的聲音,用他的眼神,挑起人們潛伏在體內最狂野的細胞,將它釋放,讓它搖滾。
歌迷在現場感受他們最直接、最炙熱的活力。震撼的重金屬樂,他們吶喊狂舞;柔美的抒情搖滾,他們如癡如醉。
經常,史奇深邃而銳利的眸子掃過台下瘋狂的歌迷,企圖在擁擠狂亂的人海中尋覓一雙天真的眼,尋覓一張甜美的臉,尋覓一個熟悉的人。然而,他一再的期盼,卻一再的失望,他將這份期待又失落的複雜情緒深深藏在他日漸封閉的心靈裡,鎖在他日漸深沉的琥珀瞳眸中。
六十天完美的演出即將落幕,巴士在夜裡奔馳著,馳向此次巡迴表演的終點站,亦是起站的洛彬磯。
史奇倚在窗上,長髮任黑夜寒風恣意掠揚,閃過他眼際的星空夜景,他只看見一片黑,沒有色彩,沒有美感,只有陰沉的黑。
希尼消失後,滿天星斗似乎不再有人欣賞了,絢麗的夜景也不再美麗了。他討厭黑,它會令他想起她那頭烏亮俏麗的短髮;他討厭星星,它會令他想起她那雙黑得發亮的大眼睛;他討厭所有能和她聯想在一起的東西;他更討厭自己因她而改變。
他不想這樣,卻發現他找不到快樂的原因,找不到笑的理由,即使在歌迷熱烈的回應下,他也只能笑得職業而毫無意義。他更不想這樣對待他的歌迷,然而希尼失蹤將近八十天了,一切都變了,他被自己的情緒影響,往舞台上狂野的演出,到後台他卻又感到空虛與失落。舞台上盡情歌唱的史奇,是光芒四射的搖滾巨星;舞台下的史奇,卻只是個失去靈魂的空殼。
「史奇。」
洛伊的聲音在他耳邊響起,他依然動也不動地凝視前方。
咖洛伊知道此時他心亂如麻,沒有心情理會他,最近他經常這樣發呆,任何人叫他都像是沒聽到似的。他逕自開口,不管史奇願不願意聽?聽不聽得進去?
「你瞭解真愛是什麼嗎?愛上一個人是世界上最容易、也是最簡單的一件事,卻經常被人誤以為它是複雜又難解的。你不可能和希尼一樣不懂,只是你一再否認,一再欺騙自己,妹妹和情人的感覺是不同的,我不相信你分不出來,只是因為她太純,所以你不敢承認,對不對?」
史奇眉頭緊鎖,洛伊說的沒錯,他不敢承認,而且害怕承認。
洛伊看著他漂亮的側臉,認真的告訴他,「史奇,你二十二歲了,該理清自己的感情了。」
史奇終於把投注在外的眼光移到他臉上。
洛伊微微笑著。「我們和你一樣想她,但沒有人像你這樣魂不守舍的,承認你愛上她吧!」
史奇撥開額前的髮絲,垂下眼瞼,憂然且無奈的說:「承認又如何?她人在哪裡?」
「我們會找到她的。」洛伊拍拍他的肩,「我們都很高興你在演唱會上稱職的演出,至少你還沒喪失理智。」
史奇苦笑了一下。
「我們知道你很痛苦,但我相信希尼也會為你的表現感到驕傲的。」
史奇的心一陣抽痛,他憶起她在賽車場上的一段話,彷彿有預感她會離他而去,而他竟然忽略了她的不安,他總是這麼粗心,總是這麼大意……他痛苦的握拳。
「我答應她,如果可以,我會帶她一起巡迴表演,但是承諾無法實現,我只好認真的唱,在歌迷群中尋找她的影子,是她給了我力量。」
洛伊點點頭。
「我們都相信她活得好好的,也許回到洛杉磯,她已經在家等我們了。」
史奇輕笑,有可能嗎?他不敢奢望。
「早點休息吧,明天最後一場很重要的。」
史奇微微頷首,洛伊起身先行回房。
他再一次將眼光投向窗外,讓黑夜佔據他的視線,這次他看見的,不再是無色調的黑,他的眼中浮現了那張天真爛漫的小臉,他的思緒栽進了無淵的回憶——
從那個小男孩撞進他懷裡,就已紮實的撞進他的生命,盤據他的心靈,牽繫他的靈魂……。再也沒有人比他更愚蠢了,他發現自己遲鈍的程度比一個百歲老頭更甚,她的一舉一動、一顰一笑、一言一語,竟是如此深刻的牽引著他,他承認他想她,而且想得快瘋了。
她一直是那麼的天真無邪——
那是你們的幫派嗎?
原來你們是唱歌的啊?
她總是那麼的無助可憐——
從來沒有人對我這麼好過……
史奇,我們再也不要吵架了,好不好?
而她又是那麼的甜美、令人心疼——
史奇,我要當你的頭號歌迷,和最忠實的朋友。
不管史奇是什麼個性,我都喜歡。
有時她卻又固執得可以——
你不跟我回家,我就站在這裡淋雨,淋到死掉!
你想道歉嗎?說吧!
她是那麼的需要他,那麼驚慌失措的哭喊求救——
史奇,救我……
他的心緊緊糾纏在一起,他竟然想她想到難以呼吸。她的笑容燦爛得令他心跳,她的眼淚無助得令他心碎,她的純真甜蜜得令他心動,他憶起她那張天真又無辜的小臉,迷惑卻認真的表情——
史奇,我很喜歡你,可是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愛你。如果你走了,我一定會很難過的。
天啊!我的希尼,我多麼喜歡你,我到現在才敢承認我真的愛你,如今你走了,是不是上帝對我的無知的懲罰?
他要為她寫一首歌,把他對她強烈的思念譜成樂曲,只要為她一個人唱,只要對她一個人唱。
他一刻也不遲疑的執筆寫下內心源源不斷的靈感,桌上凌亂的紙張填滿了潦草的字跡,有詞也有譜。他寫了又寫,改了又改,連哼唱都沒有,只憑直覺與想像的音感作曲。
終於,他在完成的歌詞上大大的寫下他的主題:RealLove。他終於尋到了真愛,卻也同時失去了真愛。他從來不去正視內心對她真正的感受,總是一再漠視她對自己的重要;他從來不知道自己對她的關心有多深厚,總是一再告訴自己,她只是個妹妹。如今,她消失了,他第一次嘗到失落的痛苦;她生死未卜,他第一次感到傍徨無助的無奈……
他輕輕啟口,像第一次開口唱歌那樣緊張。然後,他愣往了,他竟然發現他的聲音出不來,他不敢唱,他沒有勇氣唱!他簡直不敢相信,攤在他面前的紙張只是死的旋律,他無法給它生命,他終究還是失敗了,只是一首歌而已,他都無法獻給她……
所有思緒向他席捲而來,他憤而起身,一手揮開了紙張,一腳踢翻了桌面。希尼就像這首歌,是他內心最深的痛楚,他只能將它深深埋藏,無法表達,也無處表達,只要希尼一天不出現,這首歌永遠也無法成為真正的歌。
他衝進房裡,他必須忘掉過去,他必須回到自我,這樣下去,他肯定會瘋掉!
巴士依然奔馳著,夜風從窗外鑽進車內,吹亂散落一地的紙張。洛伊和傑克從房裡出來,關上窗戶,扶正桌子,將那首未成形的歌一一拾起,史奇龍飛鳳舞的字跡映人他們眼裡,彼此心裡有數的對看一眼,然後悄然地將它收藏起來。
☆ ☆ ☆
結束兩個月完美的巡迴演唱會,他們立刻進入錄音室,決定發行一張只有五首歌的EP紀念專輯,內容以關懷受虐兒與失蹤兒童為主,希望把對希尼的關愛擴大到每一個與她有同樣遭遇的孩子身上。
這世上有太多看不見的黑暗,看不見的醜陋,它們剝奪了孩子的天真與成長,同樣是無邪的孩童,卻有天壤之別的命運,幸福的人們很難想像那種無助與惶恐。孩子是無辜的,為何總有些不起眼的角落,不時傳來哭泣的聲音?為何總有人可以享受天倫之樂,而有人卻只能躲在黑夜的寒風中顫抖?
這並不是希尼一個人的故事,而是有太多類似、但人們不願去正視的問題,他們要說、要唱、要表達,希望讓世界聽見他們的不滿;讓世界聽見來自另一種生命的無奈。
他們唱出了悲憤、不平,和深深的愛與關懷,唱片推出後,立即受到廣大的迴響,人們接受了他們的吶喊,並且深受感動。
他們將獲得的所有版稅收入全數捐給了兒童慈善基金,他們不敢奢望能解救每一個孩子,但至少……能給他們一點幫助,讓這樣的孩子少一點,快樂一點……
☆ ☆ ☆
傷痛在日子的流失中累積沉澱,每個人都刻意避開過去的話題,希尼宛如大海中的泡沫般消逝無蹤,對她的記憶,大家都小心的封鎖在心裡,再也沒有人提到她的名字,而生活依然要過……
寶琳把GeenPub頂讓給他人,她打算為希尼添個弟妹,等她回來,她也不會寂寞;黛芙妮搬進了史奇家,她和洛伊計劃一年後結婚;傑克也交了女朋友,是個女子樂團的吉他手,兩人在一場音樂盛會上認識,不到一個禮拜便宣佈他們的戀情;而喬也終於完成心願,買了一輛拉風又帥勁的跑車。
史奇似乎完全恢復了,啤酒、party、演唱會佔滿他所有時間,他無暇去想其他的事,完全熱中於音樂。他依然是以前那個愛笑、愛生氣,狂野不羈又任性叛逆的史奇,只有到了深夜,他會將自己鎖在閣樓裡,讓黑暗與星斗包圍他。
每天每夜,他刻意模糊過去的影像,努力沖淡對她的記憶,然而她的臉孔是那樣的清晰,即使日子如流水般的逝去,他始終不放棄尋找她的蹤跡。他深信她就在某處,活得安然無恙。他知道有一天,他的雙手能再次擁抱她,疼她一輩子,呵護她一輩子。他在等,等那一天的來臨。
☆ ☆ ☆
野火合唱團更受歡迎了,年底的全美音樂獎,他們實至名歸的獲得最佳新進搖滾團體及年度最佳單曲獎,野火的名聲快速的升至最高點。
兩個月的巡迴演唱瘋狂了全美各地,而後的日本之行更風靡了整個亞洲。他們與史密斯飛船、殺戮合唱團等知名樂團的倫敦演唱震撼了歐洲,參加莫斯科和平音樂祭的演出更搖滾了全世界!
野火已成為數一數二的頂尖搖滾樂團,排行榜上的常客,各大音樂雜誌最常出現的封面人物,不但史奇接連六期被票選為十大性感男歌手榜首,洛伊和傑克亦連獲吉他玩家雜誌頒授的最佳演奏者,而喬更是積極準備發行打鼓的教學錄影帶。
當時在倫敦演唱會上曾發生了一段小插曲,一名瘋狂的男歌迷躍上舞台狂舞,被工作人員丟下台後,在史奇演唱最後一首安可曲時,將酒瓶丟上台,打掉他手上的麥克風,劃破他的嘴角,現場尖叫聲如雷貫耳。
史奇憤而跳下舞台與他扭打,似浪潮般的人群直向他擁來,工作人員一一跳下扯開雙方,現場整個陷入一片混亂,擁擠的人潮尖叫聲不斷,台上台下亂成一團,演唱會因而中斷,數十人因過度擁擠而休克昏迷。
直到半小時過後,史奇才帶著受傷的嘴唇、被撕破的上衣、被抓紅的手臂,回到台上唱完最後一首歌,並在曲終時向歌迷說了一段話——
「我要你們是因為愛我的音樂,所以才來看我的演唱會,我絕對會給你們最好的演出。如果你是存著鬧場的心理,我告訴你,滾出這個體育館,我不想浪費我的時間為不想聽我唱歌的人唱歌。」
然後他砸爛了麥克風,踢掉了音箱,將上衣扔了出去,連謝幕也沒有就回到後台,從此他叛逆的形象更深植人心,但這不但沒有減低他的聲譽,反而使他更受歡迎,人們醉倒在他狂野的眼神中,崇拜他的我行我素,癡迷於他的驕傲,甚至不屑的態度。
他的女朋友一個換過一個,卻從沒有個認真、沒有一個用心,因此他的形象又多了一個——風流。
他不在乎,他很明白自己在做什麼,他把他的真愛藏在心裡,把他的熱情給了音樂。對女人,他能給的只有虛情假意,而她們心甘情願,因此他變成了既叛逆又花心,既狂野又驕傲,既冷酷卻又最具親和力的人,而人們卻愛極了這樣複雜又多變的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