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PUB小歌手躍升為搖滾樂壇的黑馬巨星,他叛逆、狂野不羈,又我行我素,但歌迷就是愛斃了這樣的他。他對女人從不認真,也從沒看「對眼」的,偶然間,他的生活闖入了一個「小男孩」,他竟能毫無疑慮地與「他」相處兩個多月?!雖然很同情「他」的悲慘童年,但「他」也夠煩的,堂堂一個男孩子居然像女娃兒一樣愛哭?但是這唯一令他心悸的舉動卻也喚不醒他的「鈍」,而他那足堪列入金氏紀錄的粗心又害「他」被搞丟兩次!噢,「他」快氣昏了,更懷疑那些歌迷崇拜他的眼光……
是恐懼的受虐童年逼她逃家的,是極度的贏弱飢餓逼她成為扒手「小子」的,她感激他和他的樂團朋友們使她不再流浪,但見到他被女孩們擁抱、獻吻……她好嫉妒!就在她躊躇於這份心情的同時,也漸漸淡忘了蟄伏於身後的危險……
他是第三次搞丟她了!然而這次情況非同小可,他親眼看見她被塞進一輛車裡,音訊一斷就是三年,而在他最沮喪時,又彷彿在眾裡尋見一雙大眼睛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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