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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等候你 第四章 作者:雲深

  鄭惠文手中提著菜籃,走出嘈雜的菜市場。越過馬路,轉入通往家中的小巷。

   「方太太,買好菜了?這麼早!」

   迎面而來的一個聲音喊住了她,她停下腳步,是住巷子口的林太太。

   「是啊,林太太,你早。」鄭惠文客氣地跟她打招呼。

   「方太太,我聽說你家老方把房子賣給了建設公司了?賣了多少錢?建設公司也找上我們家了,說是這一帶的房子都是一百五十萬成交的,是不是真是這個價錢?」

   賣房子?鄭惠文愣了一下,真有這回事?丈夫可從來沒跟她提過啊!

   難道他要等他們母子三人露宿街頭才肯說嗎?

   林太太看她發愣的模樣,約莫也猜得出是怎麼回事。方志伸是個出了名的酒鬼,這一帶無人不知。酒癖奇差,打殘了老婆一隻手也不是什麼秘密。她不由得在鄭惠文垂著的左手停留了一會兒,憐憫的目光重新回到她臉上。一個這樣的丈夫,什麼事做不出來?

   看來從方太太口中是打聽不出什麼的,若不是她今日提起,只怕方太太得等到建設公司來拆房子,才會知道是怎麼回事。

   不過,這全是別人的家務事。「你還不知道?那我再去找你們隔壁的老楊問看看好了,我去買菜了。」

   說完,頭也不回地走了。

   鄭惠文仍是定住腳步,動也不動,然後她劇烈地咳了一陣子。瘦弱的身軀在風中瑟縮著,過了一會兒才有氣無力地抬腳繼續走,

   一回到家,她放下菜籃,也沒心思去清理那些瓜果青菜。

   現在丈夫手裡有了一百五十萬的鉅款,她是不敢指望他會拿出一分一毫回家的。

   可說不定他現在有了錢,會願意和她離婚。他是絕對不會頤意妻兒來瓜分他那一大筆錢的。

   這事可不能拖著,那些錢在他手中也是維持不了多久的。

   若是在離開人世之前,還得頂著方太太的名義,她才真會死下瞑目。

   還有,她絕對不能讓丈夫一輩子拖累爾雅和爾傑永不得翻身。

   心中仔仔細細地盤算了好一陣子,覺得這事八成有望,她疲累蒼白的臉孔終於泛出一縷久違的笑意。

   「阿伸,聽說你把我們家房子賣了一百五十萬?」鄭惠文見丈夫哼著曲兒進了家門,看來心情甚佳,便開門見山地問。

   爾雅還在上班,她早早把兒子打發上床,免得談話不如預期會禍及兒女。

   方志伸吃了一驚!他和建設公司的人簽約取款都是約在外面,怎麼這婆娘會知道?

   定是那些多嘴的三姑六婆。

   瞞也瞞下住,他索性承認,這女人能奈他何!「是又怎樣?」他有點不耐煩的口氣。

   「那好。」她這兩個字一出口,倒讓方志伸嚇了一跳。什麼?她不哭天搶地,罵他這個死沒良心,房子賣了他們要住到哪裡去嗎?

   「小傑已經三年級了,」鄭惠文繼續說道:「他的同學早就都在補習鋼琴小提琴英文畫畫什麼的,小傑也該去學一學,免得以後跟不上人家,聽說這些才藝都是要算成績的,我已經打聽過了,一星期上一次鋼琴或是小提琴,—堂只要五百塊。英文課一個星期兩堂,一個月大概是兩三千塊。還有讓小雅回學校去讀書,她離開學校那麼久,大概只能上個私立高中,一學期的學費也大概不用五萬塊,賣房子的錢應該可以讓她用到高中畢業了。」

   開什麼玩笑!拿他的錢去幫兒子女兒付學費?那不等於把它扔進大海嗎?他怒目瞪著她,惡聲惡氣地說,「補什麼習?念什麼書?讀書又不能當飯吃!」

   「你要他們將來跟你一樣沒出息嗎?」這句話一出口,她便等著迎面而來的拳頭,今天她非得挺得住不可。「養兒育女本來就是你做人家爸爸的責任,何況你現在又不是沒錢。孩子的監護人有那麼好當的嗎?」

   什麼監護人引這女人今天幹嘛用這種文謅謅的名詞?「什麼勞什子的監護人?誰愛當誰去當!」

   「我們是夫妻,當然是孩子的共同監護人。不然你把錢分我一半,孩子的學費都由我付!」

   「我就知道!你這婆娘就只會打我錢的主意!你休想!」他大力地揮了兩三下拳頭。這女人兩天沒修理,膽子就大起來了嗎?

   「根據民法規定,你的錢本來就該有一半是我的。要下然我去法院請法官評評理,說不定法官一知道我一隻手是讓你給打壞的,還會把錢全都判給了我。」她威脅著,知道丈夫和大多數人一樣,一提到上法院便有些害怕。

   方志伸有點心虛地看了她左手一眼,回想著她剛才提過的金額。一個月付幾千塊幫兒子付補習費,聽起來不算太多。女兒呢,這可萬萬不行。先別提花錢讓她唸書,原先每個月的那筆薪水就沒了。

   「女兒都那麼大了,還念什麼書?我只答應讓小傑去補習。」

   「不行!女兒一定得讓她回去唸書。她才國中畢業,將來能做什麼?讓她賣一輩子的檳榔嗎?你如果不肯幫她付學費,那我們離婚好了,兒女都歸我,沒你的事!」

   「離婚就離婚!我現在有了錢要什麼女人沒有!你別指望我會給你一毛錢的贍養費!」

   好不容易等到他這句話,鄭惠文立即把事情咬定:「好,那我們明天就去戶政事務所登記。還有,你既然放棄監護權,日後你也絕對不可以去找兒女要錢,這些你都要清清楚楚寫下來。以後反悔,我就去法院告你!」鄭惠文知道這種聲明多半在法律上站不住腳,只不過嚇他一嚇,料定了丈夫不會有這樣的法律常識。

   「我養他們這麼大……」

   鄭惠文立刻截斷他的話:「是我養他們這麼大!」

   「哼,寫就寫!」方志伸不高興地哼了一聲。轉念一想,現在那筆錢就全是他的了,高興怎麼花就怎麼花,誰也管不著!思,乾脆再出去暍兩杯慶祝一下!

   鄭惠文看著丈夫轉身走出門去,終於鬆了一口氣,頹然在椅子上坐下,覺得比打一場仗還累。

   總算讓他答應了。看了一眼牆上老舊的鐘,她走進廚房把飯菜放進電鍋裡加熱。小雅就要下班了,她真迫不及待要告訴女兒這個好消息。

   一辦好離婚手續,鄭惠文立即連夜帶著兒女搬離老家。帶了所有用得著又可隨身帶著走的家當。

   新家是她所能找到最便宜的。二十年屋齡,兩房一廳的老舊公寓。雖然談下上理想,可比原來的好太多。至少就可以下用擔憂隨時可能落下來的拳頭,小雅也下用再去檳榔攤上班。

   本來他們是連房租和押金都付下起的。鄭惠文正想老著臉皮去找幾位較有交隋的鄰居告貸,好笑的是在整理衣物時在前夫口袋中發現一張末兌的彩券,下抱任何期望地對了號碼,居然對到三獎,領到了六萬多塊,這下於正解了燃眉之急。

   一大早,她把兒子送到了新學校,便回家和女兒—超整理房子。後來她進廚房準備午餐,小雅整理好後便跑到陽台上看風景,

   「小雅,吃飯了。」鄭惠文煮了一鍋簡單的麵條充做母女倆的午餐。

   「哦。」爾雅應了聲,悶悶不樂地走進屋子,在椅子上坐下。

   「小雅,你是不是不喜歡這裡?」

   「沒有啊,這裡很好。」她有些敷衍地回答。

   「是不是因為媽不許你把新地址告訴阿祥,所以你不高興?」鄭惠文試探地問。

   「才不是。」爾雅搖搖頭,一根根地把麵條從碗裡放進口中慢慢地嚼著。

   「那就好。最好別讓以前的鄰居知道我們的新家,我怕你爸爸太早把錢花光了,會來找我們麻煩。」

   「不會吧引你們都離婚了。」

   「雖然離了婚,你和小傑還是他的孩子。」一想到兒女有這樣一個父親,便覺得十分對不起他們。

   爾雅沒出聲,媽媽的顧慮的確有道理。可是這樣一來,以軒若是到檳榔攤,就沒有人可以告訴他她的下落了。她鬱鬱地想著。

   他怎麼可能來找她!只不過是買過她兩包煙的客人。

   「告訴媽,你有什麼心事?」女兒明明是一副為情所困的模樣,除了阿祥又會有誰?

   「沒有啊,我只是煩惱要上哪兒去找工作。」這當然也是心事之一,她什麼都不會……

   「別擔心,媽都想好了。下個學期你就去補校註冊,學校有辦建教合作,你就不用擔心找不到工作了。」

   「可是,工廠的薪水很少。」要付租金生活費學費,哪會夠?

   「我去問問鄰居,看有沒有誰家需要保姆的。總會有辦法。」鄭惠文倒是滿有信心。以前她也試過保姆的工作,可家裡有那麼一個酒鬼在,誰放心把孩子交給她?

   「媽,帶小孩很辛苦的,你的左手又使不上力。我看你最近又瘦了很多,明天我陪你去醫院檢查看看。」爾雅擔憂地看著母親的臉頰,是一種不健康的蒼白。

   鄭惠文捏了一下自己臉頰,她平常不太有心情去照鏡子,不會自己看起來就是一副病奄奄的模樣吧?真是這樣,可別指望人家會讓她幫著帶小孩了。

   「沒事的。」她掩飾地回答。「過幾天等我們安頓好,我再去看醫生。不過我自己去就好了,你專心地在家裡看幾天書吧,功課丟開那麼多年,不認真點怎麼跟得上人家?」

   「哦,好。」爾雅溫順地回答。一聽母親肯去看醫生,她就比較安心了。

   她吃完碗裡的麵條,又盛了一碗。其實沒什麼胃口。這鍋面要是不把它吃完,媽媽肯定又要把它留到晚上,當作她自己的晚餐了。她不願意媽媽一年到頭老是吃隔餐的剩菜剩飯。

   接下來仍是一段捉襟見肘的日子。

   卻也是方爾雅一生中最平穩安定的日子。

   每天早上她在早餐店扛工,下午複習國中的教科書,有時幫母親做一些點心,包子饅頭什麼的。左鄰右舍都嘗過鄭惠文的手藝了。

   方爾雅勸母親別這麼辛苦。

   鄭惠文回答,「我們一家老弱婦孺,說不定將來要靠鄰居幫忙的地方很多。」

   爾雅這才瞭解母親的苦心。不知道為什麼,她竟覺得母親說這話時,眼中隱隱含著淚光,彷彿有一種「托孤」的意味。

   她不由得膽顫心驚地追間:「媽,你去看過醫生了沒?醫生怎麼說?」

   鄭惠文看來漫不經心地回答:「看過了,昨天早上去的。醫生說有點小感冒,吃兩天藥就沒事了。」見女兒仍是滿臉不安,似乎懷疑她的話,她又故意加上幾句:「對了,我中午吃過飯忘了吃藥,小雅,你去幫我把藥包拿過來好不好?就在中間的抽屜裡。」

   爾雅趣身走到書桌邊,從抽屜中找出一袋公立醫院的藥包,她仔細看了看上面的說明,的確是感冒藥沒錯。稍微放心地鬆了一口氣,她定進廚房倒了一杯水,連同藥包交到母親手中。

   「小雅,有件事,媽想跟你商量。六樓的丁太太有位親戚上個禮拜來拜訪他們,正好在電梯裡看到小傑,那對夫妻無法生育,他們一看到小傑就覺得很投緣,托了丁太太來問我,頤不願意讓他們收養小傑。」

   「媽,當然不要!怎麼可以讓小傑去當別人家的孩子,讓他離開我們?我才捨不得!」

   「我也捨不得啊!可是丁太太說他們家的家境很不錯,將來就算讓小傑念到研究所都沒問題。」

   「媽,我也可以讓小傑一直唸書啊,總會有辦法的。媽,你絕對不可以答應。」

   鄭惠文默然無語,正因為女兒疼愛弟弟,她才不能讓姊弟倆日後只能相依為命。她可以料想到為了教養這個弟弟成人,小雅會讓自己陷入多麼不堪的地步……

   女兒從十五歲開始就負擔家計,她這個做媽的,夠對不起她了,絕對不能讓她繼續犧牲下去。

   「小雅,你能有什麼辦法?你以為小傑看到姊姊日夜辛苦工作幫他付學費,他還有心情唸書嗎?你——這是阻礙他的前途。何況小傑已經很懂事了,就算成了別人家的孩子,他也不會忘記你這個姊姊的。」

   爾雅無話可說,眼淚成串地掉了下來,她撲進母親懷中喊著:「媽……」

   鄭惠文輕撫著女兒的秀髮,好一會兒才說:「把眼淚擦一擦,江太太晚上要去喝喜酒,托我幫她帶小孩。待會兒他們就來了,要是看到你眼淚汪汪的樣子,還以為我在家就愛打小孩呢,那以後還有誰敢讓我幫他們帶孩子?」她勉強開著玩笑。

   爾雅知道母親是有意逗她,只好擠出個微笑讓她安心。她走進浴室沖了把冷水,鏡中人雙眼紅腫回望著她。擰了條毛巾按了按眼角,小傑快放學了,還是別讓他見到這張哭喪的臉比較好。

   可是不管是哭的臉還是笑的臉,姊弟倆能見面的日子其實也不多了。

   何家夫婦把小傑帶走那一天,她不敢哭,也不敢送他出家門,她怕等他下樓要上車時,會忍不住抓著他不讓他走。

   她躲在陽台角落,透過欄杆,眼看著他們走出巷子,然後連背影都看不見了。

   爾雅又在陽台待了好一會兒,才走進屋子。平常小傑這個時候也不在家的,今天卻覺得這屋子特別冷清。

   小傑是吃過早餐才走的,爾雅在他方才坐過的椅子上坐下,桌上還留著他用過的空碗。他把媽媽盛給他的稀飯吃得一乾二淨,平常他總會剩一些在碗裡的。多半是為了再也吃下到媽媽煮的稀飯吧!

   她走進弟弟房裡,看見母親坐在床邊,輕輕撫著枕頭。

   她走到母親身邊,攬著她的肩,「媽,你還有我。」她輕聲道。

   鄭惠文沒有回答,她在心裡想著:小雅,媽媽還有你,可是將來你還有誰?

   還有誰?她自己都沒想到,女兒誰都沒有的那一天比醫生估計的日子還要早

   夜裡十點鐘,爾雅下了課回到家,還沒走進大樓,住在一樓的房東便喊住了她:「小雅,你快去醫院,你媽媽生病了,剛剛才被救護車送過去!」

   爾雅嚇呆了,一時之間竟毫無反應。

   「小雅,快去啊!」房東催促著。

   她轉身就跑,顫抖的雙手緊緊抓著書包的帶子……

   她到了醫院,居然發現何家叔叔帶著小傑已經到了。若不是病情嚴重,媽媽怎會讓人通知小傑?

   抓著弟弟的手,兩人縮瑟地躲在急救室的門外。她不敢開口,一句話都不敢問。可是何叔叔和醫生的談話仍斷斷續續地傳入她耳膜……

   ……肺癌……已經是末顛……

   不會的,一定是她聽錯了……

   一名護士打開門定了出來,「病人要和家屬說話。」她清脆地說了句。

   何叔叔走了過來,將那對姊弟輕輕推進門內。

   兩人走到床邊,同聲喊著:「媽……」

   「小傑,你以後要好好聽新爸爸新媽媽的話,知道嗎?」

   小傑點點頭,怯怯地說:「媽,我知道。」

   爾雅明白母親是在交代後事了,她全身發冷,握著小傑的手,愈抓愈緊。

   「小雅……」她微弱的聲音,憐愛地喊了聲,接下去卻不知該說些什麼。

   小雅年幼時,算命師見了她的面相,明明說過她會一生順遂、平安喜樂……全都是騙死人不償命的江湖術士!

   「小雅……」兩行淚水沿著她蒼白枯槁的面頰滑落在雪白的床單上。

   爾雅跪在床邊,緊握著她的手,哽咽嘶啞地又喊了聲:「媽……」

   鄭惠文還有許多話要和女兒說,到最後卻什麼都說不出口,只勉強吐出三個字:「要……幸福……」

   她不知道屬於女兒的幸福在哪兒,已經什麼都幫不了她。帶著深深的遺憾,她呼出最後一口氣,再也握不住女兒的手了……

   葬禮很快地舉行了,像是被遺棄的小狗般的姊弟倆,也提下出什麼意見,一切都任由大人們去張羅了。

   出面的是何氏夫妻。當初收養爾傑,他們原本就打算給方家一筆錢,畢竟人家把兒子養得這麼大,又敦得這麼好……

   鄭惠文卻是堅持不肯收,她不是賣兒子。

   那筆錢到頭來卻是花在辦喪事。火化之後,讓鄭惠文有個安身之所,也讓那姊弟倆日後有個地方祭拜他們的母親。

   爾雅記著母親臨終前說過的話,要幸福。她知道她的幸福在哪兒,也知道那是一個她難以到達的地方。

   日子只得繼續過下去。上班,上學,假日偶爾去和母親說說話,現在她對墓園已經很熟悉了。

   她很喜歡那座墓園,心中對何叔叔能找到這樣一個地方有無限感激。若是沒有他們出面,只怕她所能負擔得起的只是一口薄棺。

   那一天天氣很好,她走出靈骨塔,緩步向面海的墓園走去,一路讀著碑上的文字;各式各樣的墓碑上記載著各式各樣的人名。新舊墳並立,在耀眼的大太陽底下並無任何陰森之處。

   最後她在一座墳前停住了腳。那座墳比起別的要簡單得多,僅只一方石碑橫刻著亡者姓名生卒年月日,墳上覆著青草。

   如此而己。

   好像羅大佑的那首歌。

   她不禁輕聲哼了起來——

   「當我死去的時候,親愛的,別為我唱悲傷的歌。

   我墳上不必安插薔薇,也無須濃蔭的柏樹。

   讓蓋著我的青青的草,淋著雨也沾著露珠。

   假如你願意,請記著我。

   要是你甘心,忘了我……」

   至少有一個人,是不甘心忘了她的。

   方爾雅想著。即使已經過了二十年,她發現墓中人的亡故日期競就是自己的生日。

   她凝視著那個數字。她是誰?

   鍾尋尋。除此之外呢?

   其實並沒有證據可以說明這是一名女子。她只是直覺地知道。

   雅致的大理石碑前,散落著幾枝長莖玫瑰。枯萎的程度不一,有的只剩乾枯的殘梗,不見任何花辦。最新鮮的那朵,仍維持著完美的外形,成了一朵乾燥花。雖已失去鮮艷的色澤,餘香猶在。她忍不住拿在手中輕嗅著,是一種溫潤的芬芳,花辦的觸覺像是光滑的絲緞。

   顯而易見,這些玫瑰都是在不同的日子放到墳上的。最完整的那一朵未曾經過雨水摧殘,該是在這一個禮拜之內。

   她記得上個禮拜下過雨。

   送花的人是誰?該是位白髮的老先生吧?他會是亡者的什麼人?丈夫還是情人?

   死後二十年,還能讓人這般想念,方爾雅心中除了感動羨慕,還有酸楚的欣喜。

   或者這一切都出自她過度浪漫的想像,從幾枝玫瑰就可以編造出一個動人的愛情故事。那些花出現在這兒,說下定有一個最下浪漫的原因。

   她輕輕地把那枝玫瑰放回墳上,留戀地再一次讀著碑上的字跡。

   尋尋……尋尋……耳邊彷彿聽見一個男人的呼喚。

   她沒有心思再往下走去看別的墳了,轉身往來時路走去。

   日頭已經偏西,海面上點點白帆閃著金光。一直走了好遠好遠之後,玫瑰的芬芳和青草的氣息仍在她鼻間繚繞,久久下敵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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