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小說也是從一本日記開始。
因為一本日記,於曼之遇上了李維揚。可惜,她已經有一個七年的男朋友了。
我們常常要在愛情之中作出痛苦的抉擇。抉擇之後,又會懷疑自己是否做對了。
從前,我以為一個人只能愛一個人。我漸漸相信,一個人可以愛兩個人。
愛是超脫的,為什麼不可以愛兩個?
然而,遺憾的是,我們只能跟其中一個人終老。
到了最後,總是要作出抉擇。
抉擇的時候,愛,並不是唯一考慮的因素。那是多麼無奈的事。
書中的人物,都掉進三角的漩渦裡。他們對愛情的態度也截然不同。
羅貝利選擇和情人一直偷情到齒搖發落。對她來說,三個人的愛情是最圓滿的。
朱瑪雅原諒了不辭而別的馮致行。他走了,她反而可以重生。
於曼之選擇了謝樂生。她以為,他才是她的故土。
李維揚想用時間去忘掉於曼之,卻沒有辦法把她忘掉。
謝樂生寧願孤獨一個人,也不接受三個人的愛情。
他們都是我創造出來的人物。我在不知不覺間愛上了他們,也和他們一起去愛和恨。
寫這本小說的時候,我正在籌備一本屬於自己的雜誌。這段時間,我忙得天昏地暗,情緒的壓力很大。寫小說大概是天底下最孤獨的事。我唯一的朋友,就是書中的人物。我不單和他們一起去愛和恨,也和他們一起成長。
寫這個小說之初,我只有一個意念。我想寫一段人生最好的相逢。
什麼是人生最好的相逢?
漫漫人生,我們遇到了另外一個人。我們互相影響,一起成長。我們相愛,可是,我們不能夠共同生活。我流淚、飲泣,然後我微笑。雖然不能終老,但我們曾經擁有最甜美的時光。他裡面有我,我裡面也有他。永遠相思。
世上有這麼美好的相逢嗎?
這也許就是我喜歡寫小說和看小說的原因。所有我們對塵世的失望,都在虛構的故事裡得到撫慰,也看到了希望。所有的甜美的夢想,所有的盼望和憧憬,都在小說裡得以圓滿。
我的小說從來不是春夢。我不是個愛做白日夢的人。我喜歡實實在在的感情,我相信人會在戀愛中成長。
愛情原來不是兩個人或者三個人的事。它也許是一個人的事。
愛情是自我提升和自我圓滿。
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崇高的愛情,現實卻往往是另一回事。
我把我所有的憧憬、我的信念、我的情感和我所有的遺憾,都放在我的小說裡。那個崇高的愛情,即使落空了,我們已經走過了高山和低谷,瞭解到人生的荒謬與甜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