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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愛情≠結婚? 第六章 作者:衛小游

  ♀雙喜:誰說一定要嫁給你?

   買鞋不是難事。

   買一雙合腳的鞋,對我來說,卻無比困難。

   自從自己承擔起生活上一切責任,打理生活上一切俗務,買房子、投資股票、玩基金、買衣買玩樂,乃至填飽自己一張嘴,皆不如找到一雙合腳的鞋那樣困難。鞋櫃裡數十雙鞋,皆不是我理想中的鞋,只是臨時的應急品。我不得不穿它們,因我無鞋可穿。

   我想要的一雙鞋,必須順眼、舒適,並能夠遠行以配合我的腳步。長期尋尋覓覓,一直未能找到符合心中理想的那雙,但我不灰心,我繼續穿不合腳的鞋,忍耐不合腳引來的不適與水泡,繼續尋找。

   這事說給人聽,人笑我。

   其反應不外是--

   「你真的認為這世上會有一雙完全符合你個人規格的鞋?」不可思議狀。

   「何以不有?」我懷疑回去。

   「工業產品、大眾市場、一切商業化,只有平均值,沒有個人尺碼。」

   「平均償也許正符合我個人尺碼。」我笑應。我不在乎是我去合鞋,抑或鞋來合我。

   她笑得更大聲。「喔,那可不,千萬分之一。」

   「總有機會,比絕望好。」我不考慮千萬,我考慮一。

   「何不掏錢定做一雙?頂多貴一些。」

   錢的價值,在於能夠善用。

   定做一雙,是合腳了,依著自己的尺碼製造,起碼百分之九十契合,但--「那多無趣。」從沒考慮過花錢定制一雙自己的鞋。

   於焉,假日公休,我踩了雙涼鞋,頭戴大草帽往鞋店街走。

   文化路噴水池後方,是鞋店大營。

   數十家鞋店在此經營,一家毗連一家。有名牌貨,有水貨,價格十萬八千里差,但那向來並非我挑選一雙鞋的憑借;我不講究數目字,我端看是否有鞋能吸引我套上它,以及套上它之後,腳的感受。

   常常逛去一下午,空手而返。有空再來時,上次沒找到合腳鞋子的店,我照樣會進去遛達,也許機緣就在這不錯失任何一個可能的認真理發生。雖然我迄今尚未遇此機緣,但我從未放棄過這個信念。

   店家把鞋架推放到馬路上,一雙雙鞋,等待著與它能夠互相配合的人。天熱,走進一家有著冷氣開放的鞋店,冷空氣把人從酷暑裡解救出來。我看了看鞋架上最新一款的鞋。

   厚底鞋還是佔據了主流市場,新世代的女性想成為辣妹的意願,似乎比成為宜室宜家的主婦高了許多,不怪她們背棄傳統,這是流行,時勢所必然。

   鞋架上有數款新貨,夏季各款涼鞋紛紛推出,五花八門,令人目不暇給。

   包頭的娃娃鞋幾經改良,又推出新樣;方頭鞋跟變矮了,矮點的好,走路方便,穿起來舒適。

   幾款短靴似乎退了流行,被收進角落裡擱著。瞧,何止是人,鞋也有差別待遇。

   「小姐買鞋?想買什麼鞋?看到喜歡的可以拿下來試穿,最近很流行這款,配什麼衣服都好看……」

   銷售小姐永遠容不得客人自主,她們總有伶俐的口才可以左右你的決定。我不必對這慇勤反感,這是她們的工作。她們固然想賺你的錢,但你常常不能否認,她們大部分比你有看鞋的眼光。

   在店裡晃了一圈,看中了一雙白色包頭的休閒鞋,想穿它上菜市場買菜,或者偶爾穿它逛逛街,都會是不錯的享受。

   「小姐穿幾號?」

   「六十八。」架上的展示品小了一號。

   「我去替你拿一雙來,請稍等。」

   「謝謝。」

   我趁著她去拿鞋,眼光流連著店裡其它的貨色。

   就這麼巧,我又看中了一雙高跟鞋,遠遠看著,愈看愈中意,我沒有想我要在什麼場合穿它,但也許它就是一雙合腳的鞋;正想將它拿下看個仔細,孰料憑空竄出一隻快手,慢了二分之一秒速,鞋就落到了他人手中。

   我轉過身去。看著另一位店小姐將我要的那雙鞋遞給她服務的顧客俊男美女,天生絕配。

   「這是零碼鞋,只剩一雙了。」我聽見那店小姐說。

   女顧客--因我不相識,我們姑且如此稱她吧。

   我瞄了瞄她的腳,長裙下正穿著一雙白色高跟涼鞋,露出的腳趾甲修剪得光滑潔淨,塗紅色蔻丹,腳背白皙潤澤,是一雙養尊處優的腳,小。

   我目視比對鞋與她的腳,尺寸恐怕不合。

   這鞋是零碼,我想我有機會得到它,但她不給我機會,她連試穿都不。

   「喜歡嗎?」她的男伴問。

   「還可以。」

   男人隨即吩咐,付款帶走了鞋。

   像是帶走我一直在追尋,卻又遍尋不著的東西,我瞪著那男人的背影,誰知我光是瞪這幾眼,竟然就這樣記住了。

   不合腳還要與我搶?有錢了不起嗎?錢,我也有。

   「小姐,你的鞋。」店小姐從庫存提來了我的六十八號休閒鞋。

   我沒有試穿,我買了它,但我悵然若失。


   從來都沒有人教我,一個高薪女性該如何過生活。

   在我成為一個高薪上班族時,我也沒有意料到我會在今天領有高薪。

   我有個人的辦公室,一個秘書,我在公司裡不是一個小螺絲釘,老闆器重我的才能,我是支柱。

   幾年前隻身進入職場。老母親在兩年前過世,她是我唯一親人,住在鄉下,不肯隨我上城,鄰居通知我時,她已走入生命的尾端,我在病房裡陪她走完最後一天。料理完一切後事,回到公司繼續工作,老闆發了撫恤金,同事要我節哀,客戶請我保重,朋友還要帶我走出陰霾……我可能有點冷血,不然為何我從送終迄今,沒有很傷心過。

   此後雖獨身一人,但並不很孤獨。我總覺得我是個很會享受生命的人,我懂得及時行樂。

   沒有人教我怎麼過生活,但我的生活,還頗愜意。

   今天上班,穿三宅一生米白套裝,搭配同色粗跟方頭鞋,曉君一早來見了我,說我懂得打扮,朝氣十足。

   當然,因為我還年輕,有活著的感覺。我笑。

   內線電話接來,是曉君。

   「楊小姐,楊志馬經理與你約時間,週三中午可有空?」

   「為何事約我?」我以為我們合約之事已談妥。

   約都簽定,直到下一次簽約期間,可以不相往來矣。

   「合約需再商談。」

   怪了,一切無誤,還有何事好談?

   「就約週三中午。」我說。

   「好的。」

   曉君向來是個值得信任的好助手,不枉我慧眼識人,當初將她調到我身邊。

   一通外線電話。

   我想曉君已幫我過濾過電話,我接起。

   「雙喜,週三下午可有空,請你吃飯。」這聲音,是A君。

   「已有約,下回請早。」中午已有約,下午再有約,太累了。我珍惜自己。

   「週四呢?」

   「約了牙醫。」我照顧我的牙齒同我照顧我的心臟一樣努力。怪的是,我並不奢活百歲。

   「週五?」

   「有何事必要見面不可?」我問。

   「終身大事。」

   我戲說:「祝好運。」

   「雙喜,週五可願賞光?拜託。」

   不再與他捉迷藏,我曰:「可。」

   一句話能讓一個人開心,何樂不為?

   聽見他吁了口氣,又急道:「六點我去接你。」怕我反悔似的。

   「七點,我得回家換衣服,我不介意你六點來,但恐怕我一身狼狽就只適合去吃麵攤。」一天工作下來,我再怎麼朝氣十足也會被吸血吸到兩眼無神。

   「我七點準時到。」

   「承蒙招待。」

   掛了電話,正想提醒曉君暫莫讓私人外線電話進來。我有一大堆工作待忙,此刻無暇細說。

   孰料尚未行動,又一通外線。

   是B君。

   「雙喜,莫忘了今晚的約。」

   「一定記得。」

   B君滿意的掛了電話。

   欲通知曉君注意,電話又進來了。是C君……

   直至半小時後,我終於得以按下內線通話鍵,吩咐曉君仔細過濾電話,不希望再有無關緊要的私人電話進來打擾工作。

   曉君笑話我:「星期一的功課,ABCD已都來報到否?」

   「饒了我吧,求你莫再做紅娘。」最好擋下我所有私人電話,還我清靜,我現在最不需要熱線。

   「受歡迎總是好事。」

   「個個欲拖我回家見父母,麻煩。」

   「誰叫你取這樣討喜的名,「雙喜」可不正是雙喜臨門,當然個個搶著佔先。」

   我撐著肘,懶懶道:「先來後到不是問題。」

   「週三馬經理亦有機會?」

   多麼蕙質,曉君心思竟聰慧如許,這女人比多少英俊男人可愛的多。

   我坦然答之:「是,人人都有機會。」

   我清楚得很,我也只不過是他們的選擇之一。交遊上的忠貞對實際感情的培養,沒有太大的助益。我們都憤於留條後路給自己。

   「A君話多纏人,你最受不了這種人,我想他機會渺茫。B君品味高尚,可是稍嫌沙文。C君整天待在醫院裡冷血冷面,吃飯還談內臟經,難消受。D君風流,玩玩可以,結婚免談。E君條件雖好,可惜是鯀夫,背景複雜,要深交請先考慮清楚。」

   我大笑,「一個個被你說得一文不值。」那些男士聽了,恐怕要大皺眉頭。

   曉君不知是挖苦還是安慰。「更好的總是在後頭。」

   「如同得不到的總是最好。」我有感而發。

   「歷年來,多少女性經驗已足以證明事實的確如此。」

   「是嗎?你可記得我推薦你拜讀的「玉米田里的先知」?」

   曉君反應快過一般男人。「你是說,實驗結果依據事先假設而不同?」

   「人類先入為主的習慣很難改變,我們太渺小,所知太少,而宇宙太玄奧。」

   「科學迄今亦無法分析人類的情感酵素,人的感情比較近乎哲學。」

   「任何學問,總要匯歸一處,原理其實都一樣。」我說。

   「知道原理,於生活亦無益,我們重視前人的經驗。」曉君說。

   「所以……結論是?」

   曉君如老媽媽似的教訓我:「不好的丟掉無妨,反正不覺可惜,但看到好的請捉住別放!機會是千萬分之一。」她逾職過頭,她忘了她比我年輕,我經驗比她豐富,看人比她准。

   但看得再准,有什麼用?

   男女交往,互相陪伴一段時光,也就足夠了,誰在乎天長地久?那是神話。千萬分之一,似買鞋。

   合腳的鞋難尋,我難免記掛起前不久錯失的那一雙,但沒有記掛太久,第一,我未試穿,它未必真的合腳;第二,再合腳的鞋也有壽終正寢的一天,總要換,所以我沒有空放太多工夫去想念。


   週三下午赴馬經理的約。

   地點在皇樓港式飲茶。

   我早到了,在預定位置坐下。

   侍者為我倒了一杯檸檬水,我啜了口,翻出最新一期的商業週刊閱讀。一向有速讀習慣,不到十分鐘,已將整本週刊瀏覽完畢。

   離約定時間尚有五分鐘,馬經理尚未到。我撥空打電話給曉君,問她想吃什麼茶食,打算打包回去。

   曉君說了幾樣,驢打滾、翡翠糕、鳳爪……我一一記在腦子裡。

   結束電話,馬經理尚未到場。

   臉上的妝被汗水洗得差不多,我決定到化妝室補個口紅。

   向來覺得在人前拿著小鏡子補妝是一件失禮的事,但許多女性似乎常常樂意這樣做。我不願意那樣,捉起皮包起身到化妝室。

   五分鐘後,我回到座位上。

   馬經理已到,正向我招手。我走了過去,與他寒暄。

   侍者推著茶食出來,我們各自挑了幾色,品嚐幾口後,我切入主題。

   「馬經理約我是因為合約的問題?」天知道我們都曉得不是這回事。

   他倒也坦然,說:「只有這種理由可以約你出來。」

   我認真打量他的穿著,他穿了一襲鐵灰色西服,身材挺拔,相貌也不錯,是個頗襯頭的男伴。

   「動機呢?」

   「想請你吃飯。」

   我大方地道:「要答謝我還不簡單。」我從不拒絕讓人當東主的機會,只是……答謝?虧我掰得出。

   「喔,可不,我們都知道那不簡單,你很忙。」

   也很難約。「尚未忙到沒有時間出來海吃一頓。」我說令人人都有機會。

   「今晚可願賞臉。」這男人還算聰明、積極。

   「我的榮幸,但可否另約時間?下周如何?」早在週一時已將這周剩餘的時間排滿,週三晚上,是留給自己的休息時間。

   「沒有問題。」他保持風度。

   我又把一個約往後推,真不知追在我身後的約會何時才約得完?

   總覺得一周僅有七夜實在太少,不夠用,我可不想進了墳墓裡時還有一堆約會沒有履行。

   下周就下周吧!時間是給了,但約不約得到我,就各憑本事嘍。


   週五赴A君的約。

   下了班,我回住處沐浴,把工作一天的勞塵洗去。

   裹了條浴巾,躺在床上小憩片刻,孰料竟睡著了,還作了一個短夢。

   夢見什麼,醒來時已忘記,只是依稀記得作了一個夢。忘了的好,沒有負擔。

   不用擔心一覺醒來,才發覺原來過去種種,均是一夢。總以為邯鄲生的夢無疑是人生在世最大的悲劇。

   睜開眼時,A君坐在我床畔,我是被他吵醒的。

   還未開口詢問,他先聲奪人:「雙喜,我等了許久,沒見你下樓,按電鈴也沒人回應,以為你出事了。」

   事實證明,我沒有。「有電話。」他可以打電話來叫我,我不信我有睡得那麼死。

   「沒人接,我擔心極了,你公司同事說你早已下班回家。」

   我納悶,無語。我真有睡得那麼死?

   「我跟管理員借了鑰匙,幸虧你沒事。」

   原來如此。「我只是不小心睡著,現在幾時?」我問。

   他亮表。「七點半。」

   「還需要我作陪嗎?如果需要,給我五分鐘著裝。」我身上只包著一條浴巾,遮不了上也遮不住下。

   一睜眼醒來看見一個男人在屋內,感覺很不好,好似私人的領域被侵犯,偏又不能將此君丟出視線。

   「我去外面等你。」A君戀戀不捨的離開。

   身邊一群男人,也許就屬他對我最癡。我不討厭他,兩人來往,不曾轟轟烈烈,但論長遠,比跟任何人有可能。感情這種事跟是否決定相守,沒有必然相關。

   五分鐘後,我套上一件連身裙,略施脂粉,挽著A君的手上餐廳。

   侍者領我們到包廂,突然見到一群人朝我們打招呼,我停住腳步。

   「終身大事?」我看他。

   他討好的拉著我,低聲道:「我爸媽催我把你介紹給他們認識,所以我,雙喜……」

   早該料到是這麼回事,但我以為這人不敢這麼做,所以才答應了他。

   「但我並不想認識你的家人,我們尚未發展到那種程度。」我抽手欲走。

   他企求:「就算是幫個忙。」

   「你得保證這一頓飯吃完後,我還可以說不。」我也不想打壞多年的友誼,給他台階下。我只願他別打蛇隨棍,以為將我吃定了。

   我最討厭這樣。

   他明顯得鬆了口氣。隨即歎道:「你楊雙喜何時不能說「不」。」

   畢竟來往有一段時間,對於我這個人,他有一定程度的瞭解。我頓時心軟了,與他進入包廂中。

   艱難的用完這一餐,他送我回家。

   車上,他說:「爸媽很滿意你。」

   這是我的「榮幸」嗎?待價而沽!

   我不語。

   車開回我住處。停下,我開門欲歸,他挽住我。「我只是想照顧你。」

   問題是我並不需要人照顧。

   我不語。

   他隨我上樓。「雙喜,我愛你愛得發狂,嫁給我。」

   「再說,再見。」我關上門,決定此後與此君保持距離,以策安全--如果我並不真想嫁他的話,早早停止來往是利人利己。

   我不排斥婚姻,崇尚凡事隨緣。

   我不明白男女相交,為何最後總要址上婚姻。結婚與否,似乎成了一個關鍵性的焦點,決定此二人今後的相處模式。

   如果愛情最後總要以婚姻收尾,我拒絕。

   誰說我愛一個人,最後定非此君不嫁?那多無趣!

   男女的交往因婚姻這目的而顯得不單純,功利的意味太濃,也過於市儈。

   結婚還不簡單。但總得搞清楚結這個婚是要做什麼的吧。

   而不管是為了後代、愛情、家庭、社會抑或個人目的,最重要不可忽略的,就是快樂。

   不快樂而有目的之婚姻,令人卻步--起碼我絕不碰觸,絕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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