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綾廿二歲,大學剛畢業,長得神氣漂亮,正是一個女性風華至美的時刻。
母親逝世,固然帶來若干傷感,但並沒有影響到她整體飛揚的神采。
李綾穿著套考究合身的黑色香奈兒,臉容肅穆,挑一個前排位子,靜靜坐下。
會議室中還有其它人等,李綾沒有去注意他們。
那是她母親的遺囑。
母親只得她一個女兒,四十四歲才養下她,彼時,李綾的父親早已超過五十,經已退休,弄女為樂。
父母節蓄豐厚,李綾自幼得享穩定的家庭經濟生活,年紀大的雙親對她又加倍容忍,李綾十分清楚記得,她再調皮搗蛋,父母亦能一笑置之。
應該是被寵壞的。
李綾吁出一口氣。
王乃森握一握她的手,「懷念母親?」
「一輩子懷念。」
父親先去世。
很不幸,這是人類最終難免的結局。
母親哀傷而理智地打理一切後事,益發與李綾親厚,母女時常相偕周遊列國。
李綾記得母親最愛說的兩句話是「你是我的一切」與「你是我生活中唯一樂趣」。
然後她的健康亦漸崩潰。
想到此處,李綾淚盈於睫。
遺產不算豐厚,約有四間房子,若干現金,但已足夠她舒舒服服生活,對於父母的財經狀況,李綾十分清楚。
王乃森握一握女友的肩膀,「讓我們速速結婚,養六個孩子,滿屋跑。」
李綾不語,只是笑笑。
張律師進來了,咳嗽一聲。
李綾早認得他,趨向前握手。
張律師說:「請坐。」他攤開手上的文件。
他又咳嗽一聲。
李綾覺得奇怪,這個經驗老到的律師為什麼一臉為難尷尬?
只聽得他提高聲音,慢條斯理地宣讀,「我此刻公佈李陳少萍女士的遺囑。」
李綾並無留心。
張律師讀下去:「我,李陳少萍,將我的財產,公平分為兩份,給我的兩名女兒,章瑞全與李綾。」
李綾猛地拾起頭來,耳邊嗡地一聲。
誰?
她一臉疑團瞪著張律師。
張律師十分無奈,朝李綾身後看一看。
李綾霍地轉過身子去,要到這個時候,才發現後座有一位少婦,皮膚白皙,姿勢文靜,低頭,默坐。
李綾失態了,她提高聲線質問:「你是誰?張律師,你搞什麼鬼,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?你不是想告訴我,我母親尚有另外一名孩子吧?」
李綾激動,訝異,驚惶,一生人都未試過如此失措。
她要扶住椅背,深深吸一口氣,才停止身子劇烈搖晃。
王乃森亦被意外打呆。
張律師走近,「小綾,來見過你同母異父姐姐章瑞全。」
「笑話!」李綾的聲音又拔高一度,「發什麼神經?我母親止得我一女,張律師,我會控告你譭謗。」
張律師喝止她:「小綾,請你鎮靜下來,這一切在你出生之前經已發生,你不可能瞭解,請接受事實,詳情我慢慢同你說。」
李綾臉色煞白,她如墮入無底深淵,又像被人用冰水淋頭,牙關打戰,說不出話來。
轉頭看那章瑞全時,只見那女子仍然低頭不語。
幸虧王乃森在她身邊,拉一拉她,說:「小綾,我們先走一步。」
張律師說:「稍後我到府上來。」
王乃森連忙把女友硬行拖走。
車中,李綾一言不發。
到達公寓,王乃森斟一杯拔蘭地給她。
李綾抬起頭來,思維混亂,她怔怔地說「有人欺騙我。」
王乃森坐在李綾對面,「也許不,也許只是有人想把這宗事情留待你成年才告訴你。」
李綾搖搖頭,看牢王乃森,「我是母親唯一的孩子。」
「我相信那位章女士是有適當證件的。」
「不可能,她是假的。」
「結婚超過一次的人是很多的,並不是罪行。」
「母親從來沒有跟我說過她有另外一個女兒。」
「從無?」
「從不,我是她生活中唯一的樂趣,她只愛我一個,我享受她全部的愛。」
王乃森搔著頭皮,大惑不解。
「這是一個騙局,一會兒見到張律師,我會把他的狗頭切下來。」
王乃森又問:「從來沒有提起過,一次都沒有?」
他看到李綾肯定地搖頭。
王乃森十分震盪,「一個人的心只有丁點大,沒想到可以把一個這樣大的秘密,藏在黑暗中這麼些年。」
他連忙問自己:你有沒有事情瞞著李綾?不禁滿頭大汗。
李綾喃喃說;「沒有可能,父親也從來沒有提過。」
門鈴一響,張律師來了。
李綾冷笑一聲,看看她這個平日相當敬重的張叔叔。
「小綾,章瑞全的確是你的姐姐。」
「放屁。」
張律師一口乾盡手中的酒,不怒反笑,「我看過她的出生文件,她父母的結婚證書,以及離婚證書。」
「偽造文件。」
「它們都是真的。」
「謊話。」
「章女士並不在乎遺產。」
李綾跳起來,「我也不稀罕,一個大學畢業生,有手有腳,哪裡去不得,什麼不能做?我不是怕有人分簿我母親的財產,事實上她只有我一個孩子。」
「不,小綾,她有兩個孩子,接不接受在你,這是事實。」
「我不相信。」
「她來立遺囑之時,我也不相信,我認識她超過廿年。」
「我十分震驚,我們改天再談,張律師。」
「我知道你不好過,小綾,你至聰明灑脫不過,你會想通的。」
他走了。
這時,王乃森已深信不疑。
整件事很簡單,李伯母在很年輕的時候有過一次短暫的婚姻,生過一個孩子,以後因為種種原因,斷絕來往,直至她去世,才讓兩個女兒分享遺產。
簡單?對於當事人李綾來說,此事卻複雜得不能接受。
「我很疲倦,我要睡一覺。」
「我陪你。」
「不,不用,你請回吧。」
「李綾,你從來沒有拒絕讓我陪你。」
「這次你幫不了忙。」
「我知道,但我可以精神支持你。」
「我想一個人靜一靜。」
王乃森惱怒,「你妄想踢走我。」
李綾煩惱地用墊子蒙住頭。
王乃森同李伯母十分熟稔,她老催他倆結婚,並且願意在經濟上支持他們。
李伯母是位樂觀大方的事業女性,憑乃森的觀察,她性格上並無陰暗面,她與李綾的關係,是乃森所見,所有母女間最完美的。
真沒想到,她還有另外一面。
也許李綾覺得忍受不了,也是應該的。
世上沒有如同身受這回事,當事人心如刀割,旁觀者再關心,也隔著一層皮肉。
乃森擁抱著李綾。
李綾忽然嚎啕大哭起來。
能夠哭還是好的。
半晌,李綾說:「乃森,來,我們去找她。」
乃森攤攤手,「誰知道她在哪裡?」
「我知道。」
李綾估計她會在張律師府上。
猜得一點不錯。
張律師出來開門,有點無奈。
「小綾,在我家中,你不得無禮。」
「我是生番,好了沒有?」
「令堂把你寵得差不多像新幾內亞獵頭族。」
「她在嗎?」
「令姐正在休息。」
「我可以進來嗎?」
「你能控制你自己否?」
李綾然點頭。
她希望她做得到,適才甫見這名素昧平生的姐姐,心中忽然充滿仇恨,巴不得撲過去挖出她的眼珠子,把她打爛。
李綾不敢相信自己會充滿暴力,就算王乃森有了另外一個女伴,她也不見得會如此失態。
張太太給李綾一杯濃濃普洱茶。
然後,把覃瑞全帶出來。
這下子,冷靜的看清楚了,李綾發覺這位半姐比她長得更像母親。
一般的小圓臉,高佻身段,以及漫不在乎的神情。
實在是同一印子印出來呢,不容懷疑。
「握個手。」
兩個女子並沒有動。
章瑞全說:「明天我便動身回香港,我已知會張律師,遺產捐給此地卑詩省大學。」
不是為錢。
「我只不過想來看看她有什麼話同我說。」
語氣有點淒涼。
「她不愛我,我從來沒有見過她。」
李綾忍不住,「不,她是天地間至親愛的母親。」
「對你,是,你比較幸運,對我,不,我從沒有見過她。」
李綾搖頭,「母親不是這樣的人。」
「對不起,我只能照我的經驗說。」
「也許,有人從中作梗。」
「也許,」章瑞全頷首,「這個理由,足以使一個女子三十年來,不見女兒一面。」
說話也很厲害。
李綾搖頭,她們在談的,不可能是同一人。
「我母親愛我愛得不得了。」
「各人命運不一樣。」
李綾無法說服半姐,於是低下頭來。
只聽得章瑞全笑笑,「過去的事不必再談。」
過一會兒,李綾問:「你結婚沒有?」
章瑞全點點頭,「對方待我不錯。」
「誰帶大你?」
「父系的大家庭。」
「有沒有人愛你?」
章端全嗤一聲笑出來,這位小妹,好不天真,他們都說生活美滿幸福的孩子長不大,信然。
「有,」她回答:「有人愛我。」
「你有無職業?」
「我是一名民事律師。」
「呵,那多好。」
「看情形,你終於相信我與你有一個共同的母親了。」
李綾逼不得已點點頭。
「她從沒在你面前提起過我?」章瑞全十分苦澀。
「母親一定有她的苦衷。」
「對她來說,我根本不存在,她是這樣努力要忘記章家一切。」
李綾忍不住斥責她,「也許你們章家作惡多端。」
乃森拉一拉女朋友的手。
李綾說下去:「你想這可能是單方面的事嗎?」
章瑞全站起來,拂手走入內廳。
「不可理喻!」
張律師歎口氣,「談得好好的,又吵起來,這可能是你們第一次亦是最後一次見面,親骨肉,為什麼不客觀一點?」
「只有母親可以解釋這件事。」
「我想不,」王乃森說「假如伯母能夠解釋,伯母一早已經這樣做。」
「為什麼不瞞我們一輩子?」小綾掩臉。
「這並非不能見光的事。」張律師意圖開導。
「你是怎麼找到她的?」
「我派人在香港登尋人廣告。」
「母親囑你這樣做?」
張律師點點頭。
一個黃昏,老朋友李陳少萍忽然上門來找他,臉色詳和,要求立一張簡單遺囑,當她把兩個女孩子的名字說出來以後,張律師的吃驚訝異,不下於此刻的李綾。
他沒有多問,李陳少萍亦無多說。
她似乎想解釋,嘴唇略為顫動一下,終於一字不露,站起來告辭。
遺囑的秘密一直保守到三年後的今日。
李綾告辭。
臨走說:「請同章小姐講,母親並沒有忘記她,一切與我平分,可見在她心目中,章小姐的地位不輕。」
她偕乃森離去。
章瑞全聽到妹妹這番話,不知恁地,鼻子一陣發酸,她努力忍著忍著,豆大淚水,終於滾下眼眶。
張律師同妻子說:「短暫人生,漫長痛苦。」
李綾食不下嚥,草草休息。
整夜夢見母親。
媽媽,媽媽,她輾轉夢囈。
夢見自己三五歲模樣,扮小蜜蜂,背兩隻小翅膀唱歌,唱完了,撲到母親懷中,讓母親親吻,聽母親笑說:「你是我生命中至樂。」
李綾驚醒,可憐,沒有母親的童年,會是什麼樣的童年?
對李綾來說,尤其不可思議,她由母親親手帶大,母親已經退休,一早到晚,就是服侍她。不用上班
早上起來,先滾到母親床上,伏到她胸瞠,聽媽媽說故事,同媽媽一起看電視新聞,讓媽媽稱讚……一同吃早餐,梳洗,去游泳,去逛公園,去圖書館。
李綾敢說,沒有人的童年如她的童年那般舒適愜意。
母親為了同她去參觀農場,駕車三十分鐘到郊外,使李綾印象最深刻的是小豬:鬈尾巴,在泥巴中打滾,看得她笑聲不絕。
這樣的一個好媽媽。
會嗎,她真會對章瑞全不理不睬?
李綾不能置信。
李綾起床吸煙。
天色漸漸亮了。
她記憶中的母親是博學,和藹,幽默感極之豐富的一個人。
到十歲的時候,她聽見外國同學抱怨家長工作忙,應酬多,見面難,還莫名其妙--什麼,父母整天不在家?她的爸爸媽媽很少外出。
即使赴宴,無論如何也帶著女兒。
李綾有無數美麗的外出服,不折不扣,她是一個小公主。
在家先實習一次禮儀:怎麼樣拿刀叉,如何吃雞,如何吃意大利粉,一股腦兒教她,李綾唯一遺憾,是媽媽沒有活到八十歲或是一百歲。
電話鈴響。
誰?
李綾聽到章瑞全的聲音:「我知道你睡不著,我整夜不寐。」
「早。」
「出來喝杯咖啡如何?」
「你知道羅布臣街?那裡有間奧都餐廳,半小時後在那裡等你。」
「再見。」
李綾套上運動服出門去。
章瑞全比她先到,面前已有一杯咖啡。
第二次見她,李綾的感覺又不一樣,這次充滿同情,李綾知道自己霸佔了母親所有的愛,不禁慚愧。
章瑞全說「我今天下午飛機走。」
「呵,這麼快。」
「我想向你拿一樣東西。」
「沒問題。」
「你可有母親的照片?」
「有,」李綾連忙打開皮夾子,取出一張她所珍惜的一張小照,「送你。」
覃瑞全看看照片良久。
照片中李綾擁抱著媽媽。
章瑞全輕輕說:「看樣子她不是壞媽媽。」
「她是天底下最好的媽媽。」
章瑞全訕笑,過一會她說:「我也打算做母親。」
李綾答,「我也喜歡孩子,母親告訴我。懷孕是非常痛苦且焦慮的一件事情,要我有心理準備。」,
「呵,」章瑞全聳然動容,「真的嗎?我低估了整件事。」
「母親為我,」李綾說:「懷孕時患了高血壓及糖尿症,不是沒有犧牲的呢,高齡危殆產婦,完全一命博一命,所以,要生趁早生。」
章瑞全低下頭。
李綾過一會問:「令尊呢,好嗎?」
「去世了。」
李綾惻然,「我同你都是孤兒了。」
章瑞全頜首。
「你看,是非成敗轉成空。」
「不,你永遠存有美麗的回億。」
李綾不語。
「我要走了。」
「謝謝你這杯咖啡,我要是到香港,能找你見面嗎?」
「有這種必要嗎?」
李綾吁出一口氣,「現在我們認識了。」
「再見。」章瑞全揚一揚手。
母親對她來說,遙遠陌生,只是一幀照片。
童年時,她曾假設她是一個壞女人,撇著旗袍領子,橫夾香煙,一副邪派,面首三千,不顧家庭。
聽李綾說,完全不是那回事。
聽張律師的敘述,更加同她的想像風牛馬不相及。
覃瑞全忽然不知所措。
幸虧已經有足夠定力應付一切變故。
上了車,回頭再看看妹妹,姐妹倆命運大大不同,上天安排,往往令人無可奈何。
妹妹漂亮,瀟灑,充滿自信,母親盡力栽培她,成績是看到的,章瑞全心酸地低下頭,車子一時間遠去。
李綾的心情慢慢沉靜下來。
她到張律師處,與他商談。
「媽媽還有若干首飾,有一隻五卡拉圓鑽戒,我一直在戴,既然說平分,還是拿出來的好。」
「不必如此瑣碎。」
「姐姐真的什麼都不要?」
「遺產要待一年後才可領取,屆時再說吧。」
「她有多大?」
「比你大十五歲。」
「看不出來。」
「正是。」
「我不再恨她。」
張律師啼笑皆非,「你恨她?好像應該是她恨你。」
「她恨我嗎?」
「不,她有足夠學養去應付這件事。」
「王乃森同我要結婚了。」
「意料中事,恭喜恭喜。」
「姐姐有消息,請告訴我。」
張律師送李綾到門口。
李綾拿著一束花去探訪母親,在草地上蹲下。
她似有許多話要說,又完全說不出來,章瑞全若果知通她的感覺,一定會好過點,母親對李綾來說,忽然也變得陌生。
不過她終於說一句:「我愛你,媽媽。」
一陣風吹來,樹葉沙沙地響,上一輩的恩恩怨怨,隨風而逝。
幾個當事人都已經故世,要知道事情真相,只能憑想像。
李綾不願多加思索,她決定把自己的生活,放在首位,忙著籌備婚禮。
王乃森抱怨結婚是天底下至勞民傷財之事,似有辦不完的事,花不完的錢,可是兩人還是興致勃勃地訂酒會,聯絡牧師,置禮服。
母親要是在生,不知多高興。
她一直喜歡王乃森,小王小王那樣叫他,並不嫌他家境清貧。
婚禮前一晚,賀電不絕,最使李綾高興的,還是聽到章瑞全的聲音,「祝福你,李綾。」
「謝謝你。」李綾淚盈於睫。
「我懷孕了,預產期在十一月底。」
李綾驚喜,「那多好,喂,你一大把年紀,小心至上。」
「我不多講了。」
「有機會再說。」
李綾怔怔掛上電話,母親快要有第三代了。
王乃森進來問:「什麼事?誰的電話?」
「我姐姐。」
「呵你們已經有瞭解了。」
「我有一種感覺,她會接受遺囑的安排。」
王乃森輕輕說:「看得出你關心她。」
李綾點點頭,「畢竟也是母親的女兒。」
她深深歎口氣,然後把頭靠在王乃森肩上笑起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