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伯爵夫人 第一章 作者:楚妍

  台北賓館變客廳,席開三十桌,藉以歡迎遠道而來,參加國際法學年會的貴賓。

   袁子青是晚宴上的口譯員,照例她得把行政院、外交部……等官員所說的話,以英文重複一遍給所有的來賓知曉,但,今天她實在累得可以,加上這幾位政府官員的口音很重,又特碎嘴的,吃不到兩口飯就來一次長篇大論,搞得她頭昏腦脹。

   走出台北賓館,已經是夜裡十點鐘。離開冷氣間,踏進燠熱的城市心臟,所有的疲憊瞬間湧上,幾乎要將她淹沒。

   跟媽媽說過一百次,她要辭了這煩死人的工作,卻沒想到一做就是三年。

   回到家,她摸黑倒在床上,好想就這樣一睡不醒。人類妄稱是萬物之靈,可是為什麼連使自己好好睡一覺這麼簡單的事都辦不到?

   「姐!」老弟袁子揚鴨子一樣的嗓音傳過來,檯燈啪的一聲亮起,袁子青馬上瞇起眼睛,轉過身去。「不要吵,我今天累垮了。」

   「你再不起來,齊哥可就要走嘍。」

   「走?」袁子青猛然坐起,從椅子上持了一件外套披上。「你說來思齊要到哪裡去?」

   「噓。」他神秘兮兮的說。「齊哥在廣場那邊等你,快點!」

   「聽好,不許跟媽講,知不知道?」她走了幾步還是不放心她這個狗腿兼牆頭草弟弟。「發誓,要毒一點。」

   「喂,狗咬呂洞賓嗎?」他瞪眼撇嘴,但還是咬牙切齒的把五雷轟頂之類的樣板句子,念得非常輪轉。

   「好傢伙,是不是宋思齊給了你什麼好處?」否則他通常不會這麼爽快的。

   「去不去呀你到底?」袁子揚忿忿的幫她打開大門。「別忘了我的毒誓效力只維持十五分鐘。」

   擰了一下他的手霄,袁子青匆匆穿了鞋,一溜煙跑向街底。」

   這個位於台北市郊的社區,平常除了星期日,車子並不是太多,此刻快半夜了,四下更是安靜得叫人惶惶然。

   宋思齊是在廣場的哪一邊等她?唉,都二十多歲人了,每回見面還得像幹壞事一樣,偷偷摸摸,真是既悲哀又火大。

   穿過廣場後的小巷,一旁矮牆突然伸出來一隻膀子,將她勾住,猶來不及驚呼呢,溫熱的唇瓣即印了下來,吻得她天旋地轉,心口卜卜跳。

   「嗨!」宋思齊從來只管叫她「嗨」,就算他們的關係已經進展到這般程度,依然沒減過她的名字。

   站穩身子,袁子青發現他今晚穿得很帥氣,深藍色的運動衫,在斜漏過來的路燈下,依稀看得出他抬眼的五官,潔白一如湯姆克魯斯的牙齒和笑靨。不,其實他無論何時何地都帥得迷死一缸人;高中三年、大學四年,畢業工作兩年,一共九年,她對他始終迷戀得一塌糊塗。

   如果不是雙方父母都反對,他們該老早就是一對人人稱羨的恩愛夫妻了。

   「子揚說你要走了?」袁子青喘著氣息,不安地問。

   「英國倫敦。」宋思齊拉著她走,坐到一根橫陳的樹幹。「你知道的,這個家我是待不下去了。」

   宋思齊的老爸是個天天醉茫茫的酒鬼,不但醉掉了工作,還喝光了家財,害他跟他媽媽過著三餐不繼的日子。記得念大學的時候,宋思齊為了籌學費,還去當過舞男;為了這樣,她老媽抵死不肯讓他們往來。

   也許是窮怕了,哪裡有錢賺,他就往哪裡鑽,她老爸就曾經非常小人的揣度過他和她交往的目的,百分之一百是經濟考量。

   言下之意,宋思齊是絕不可能「以貌取人」,說有這種老爸,這樣講自己的女兒。真是的,她哪一點配不上人家?

   「可,你到倫敦要做什麼呢?」瞧他笑得一臉輕鬆,她卻是一陣心酸。

   「演戲。」他說。「一家表演劇團的老闆在夜總會相中我,邀我到倫敦表演,嘿,不許哭,」他輕撫著她的頭。「我又不是不回來了,傻孩子。」

   「準備去多久?」

   「一年半載吧,混得好,也許就留下來了。」他興奮的朝空中吹了一聲響亮的口哨。「等我,我會回來接你的,到了海外,看誰還有本事來過問我們的感情。」

   袁子青強顏地擠出一絲苦苦的笑。「在台灣不也一樣有機會演戲嗎?」

   「台灣只有噩夢。」宋思齊憤恨的說。

   「還有我呀。」她明白他指的噩夢是什麼,可聽起來還是很不舒服。

   「就是為了你,我才更是非去英國不可。」他執起她的手,與他十指交握,表情非常認真的說:「如果一切順利,我就在那裡築一個愛巢,一個有楓葉、櫻花、蘋果、美酒和小木屋的窩,你說好不好?」

   「好。」她乖順的點點頭。對他的話,她向來沒有太多意見,和讀書工作一樣,她總是參考別人的意見多,自己拿主意下決心的少。

   一輛車子從廣場前頭呼嘯而過,留下漫天的烏煙瘴氣,兩人不禁沉默了下來。

   「齊——」袁子青咬著下唇,囁嚅著,「萬一你移情別戀……」

   「傻小呆,煩惱這個?我的心你還不瞭解?」他誇張的仰頭笑了聲,很乾,很澀,很飄忽。把手擱在她腰上,探頭去看她微濕的紅眼。

   「那……你什麼時候走?」

   「後天。」宋思齊若有所思的盯著她的臉,欲言又止。「我正在打包行李。」

   「伯父、伯母知道嗎?」

   「跟我媽提了。」他突然心事重重地,「嗨,我得請你幫個忙。」

   「說,只要我做得到的,我一定為你兩肋插刀。」講義氣是她最大的優點,較之她的美麗慧黠,更討來思齊的歡心。

   今兒的他顯得很不乾脆,一句話支吾半天。「……你知道的,在英國我是人生地不熟,但我總需要生活,需要開銷……」

   說到這裡袁子青就懂了。她這人不但講義氣,心腸尤其好得沒話說。

   「我那裡還有十一萬存款,明天我去領出來給你。」

   「就十一萬?」宋思齊不是太滿意。「我會還你的,我只是一時落魄,將來——」

   「我知道。」袁子青生怕他又說出一些讓她聽了內疚的話,很快地接口。「我相信你那麼認真,將來一定可以出人頭地。只是,我賺的錢全數交給了我媽,這十一萬是我暗握起來的私房錢,連我媽也不曉得的。」

   「是這樣啊,那,十一萬就十一萬,我想應該不必然太久。」宋思齊歉熱地輕輕撫著她的領。「原諒我一時心急口快,嗯?」

   她柔順的點點頭。她在意的不是錢,而是那種感受,可惜他總是不懂。

   「倫敦那麼遠,思齊,你會不會寂寞?」

   「寂寞的時候就想你啊。」宋思齊撩著她的長髮,低頭問:「開始想我了,對不對?」

   「明知我會想你,你還要去。」

   「男兒志在四方,你要是不放心,我們可以,」他頓了下,兩手按著她的肩頭,刻意小聲的說:「先做夫妻。」

   袁子青眼睛一熱,覺得很心酸,很慌亂。

   「我媽會殺了我的。」

   「不告訴她不就得了,好不好?我真的好想,想得快瘋了。」如果他不那麼急躁,她也許就肯了。

   「我、我等你回來。」她不是現代豪放女,這種事還是「戒急用忍」比較保險。

   「嗯,我真的要走了,這一走幾時回來都說不定,你難道……算了,不勉強你,橫豎你遲早是我的人。」

   那一晚,她已經忘了是怎麼回到家的,總之是哭得像個淚人兒。

   隔天拿了錢之後,宋思齊就像風一樣,消失在一個春日的午後。因為嫌電話費太貴,說好了每星期寫信給她,卻是在半年之後,才收到他的第一封信,還是一封求救信。他在信中說遭到匪徒綁架,必須付給人家折合台幣約一千萬元的贖款,人家才肯放過他。

   一千萬?!她只不過是個口譯員,要到哪裡去籌一千萬?

   為了愛可以義無反顧的她,兩個星期後,帶著簡單行囊和媽媽幫她一下的所有積蓄——一百五十二萬元,來到倫敦。

   悲慘的是,一下飛機,她就遇上了搶匪,搶走了她的行李還不打緊,連皮包內那張巨額支票也一併丟了。

   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,這下她要怎麼去救出不幸身困賊營的宋思齊呢?

   ☆     ☆      ☆

   人海茫茫,幸好還沒到舉目無親的地步。

   她大學的死黨季雪蘭就是「下嫁」到這裡來的。奈何很不巧的,她和她的番邦老公度假去了,得到下個星期三才回來。

   只憑著宋思齊一封疑似遭綁架的求救信,尚不足以構成報案的要件,英國警方要她另外先想想別的法子,真的不行了,再去麻煩他們。法子?如果能有法子,她還會在街頭流浪不知如何是好嗎?

   她甚至不知道英國的戲劇之城西城位於何處,就算到了,數十家的劇院,她要從何問起,從何找起?

   媽媽說得沒錯,這簡直是大海撈針嘛,沒有任何幫助,她惟一想到的是報社,也許宋思齊見報後,會主動跟她聯絡。可她卻沒想到,一個肉票哪還能自由自在的看報紙,還打電話呢。

   袁子青佇立在倫敦街頭躊躇良久,極不容易才鼓起勇氣,走進這家名叫「太陽」的報社。

   「先生。」她朝櫃檯輕喚。

   坐在櫃檯後方的金髮男子,隔了約莫三分多鐘才把目光從PLAYBOY的雜誌往上移。

   「需要我幫忙嗎?」他問。

   「是的,」袁子青先尷尬地一笑,囁嚅道:「我,想登一則廣告。」

   「沒問題。」男子詳細跟地解釋各種收費標準,放置的版面,以及一次必須刊登的天數。「你要登什麼內容?」

   「尋人啟事。」

   「小姐,你要找的人貴姓大名?」

   「宋思齊。」她用極流利的英文跟他解釋這兩個字,並且遞上相片和所有與來思齊有關的資料。

   「你是英裔華人?」男子好奇的問。

   「不,我從事翻譯的工作。」她淡然的說,英文再好恐怕也無助於她千里尋情人。

   難怪英語說得這麼好,男子投給她一抹讚許的微笑。「這位宋先生是你的……」

   「未婚夫。」袁子青不假思索的說。在心裡面,她早就把自己的終身許給宋思齊了。

   「他來倫敦留學?觀光或工作?」興許是刊登此類尋人啟事的外籍人士並不太多,那先生林林總總的問了一大堆,才開始填寫資料。

   「大字四個,小字三十五個,每天收費十五元,三天共四十五元,你要付現、刷卡還是開支票?」

   「呃,可不可以等報紙刊出以後再付款?」她當掉手錶後,僅剩的八十人元英鎊,必須挨到雪蘭回來才行哩。

   男子皺著眉頭打量她。「請出承護照、現住住址、電話號碼。」

   「呃,我叫……」如果人家知道她剛從台灣來,連住的地方都沒著落,一定不肯通融。左右無計,袁子青只得硬著頭皮撒了個自認無傷大雅的小謊。「我叫季雪蘭,住倫敦市區特法加廣場附近,道堤街。」

   那先生赫然抬起頭,直盯著她好一會兒,然後說:「請把你的護照給我登記一下好嗎?」

   「呃,我的護照……」

   她尚在猶豫不決,對方又遇:「算了,你只要先把三天的費用繳清就行了。」

   「可是我,」深吸一口氣,她硬著頭皮問:「可不可以賒賬啊你們這裡?」

   男子愣了大約有三分鐘之久,然後以悍然的口氣拒絕她的要求。

   「我又不是不給,只是晚點給而已。」她下意識的提高聲量,引來旁人的側目。

   「我說不行就是不行。」

   「那你登一天我給一天,這叫銀貨兩訖,很合理吧。」說著她便從包包裡拿出十五元來。

   「一次收齊是我們報社裡的規矩。」

   「這規矩有問題,在我們那裡就不是這個樣子,以客為尊你懂吧?」

   「嘿,你——」拗不過袁子青的瞎纏,那男子突然站了起來,「等一下,我去去就來。」等就等,誰怕誰?就不信你敢去叫警察來。袁子青表面很鎮定,內心十分惶然。

   五分鐘後,回來的不只他一個人,還有另一名高大,留著落腮鬍,穿著雅痞族時興的白襯衫、吊帶褲,非常冷鷙的男子。

   「就是她。」男子像指認殺人兇嫌般的指著她的鼻子,兩眼恭敬的望向請來的救兵。

   這個人大概是報社的主管之類的,所謂先開口為強,袁子青馬上凝聚兩泡熱淚,拉著人家的袖口就說:「大叔,請你來評評理,我的朋友在你們的國家失蹤了,你們的警務人員袖手不管,報社又死要錢。」

   「死要錢?」男子滿是驚疑地瞪向櫃檯後的人。

   「不是這樣的我……」

   不給人家申辯的機會,袁子青快速把話搶回來說。

   「是這樣沒錯,我做夢也沒想到,你們這個號稱正人君子和霧一樣多的泱泱大國(歐琳太太在王爾德的喜劇《溫夫人的扇子》終場時所說的),居然一點人情味也沒有,又專挑弱女子欺負。」

   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,就差沒把櫃檯後的男子說成十惡不赦的大壞蛋。

   「你說你叫季雪蘭?」男子的嗓音非常低沉,肅冷探幽的目光直盼著她的臉龐,眉宇間隱隱出現困惑和興味兩種截然不同的神色。

   「是,是啊,有什麼問題嗎?」不會那麼倒霉,第一次撒謊就被人家捉包吧?

   「請問詹肯斯爵士是你的什麼人?」

   他指的是雪蘭的丈夫嗎?老天!這怎麼可能?!

   袁子青胸口駭然地怦怦跳,眼淚和鼻涕都自動縮回,室內的溫度很低,她的手心卻無端的冒出汗來。

   但願倫敦這地方,千萬別和她犯沖。

   「他是……我的姐夫。」現在才明白何謂一謊需要百謊圓,希望老天爺可憐她實在出於無奈,切莫又讓她惹上更大的麻煩。

   「噢!」對方的笑顏愈深,是那種很陰沉,很不懷好意的笑。

   「不信你可以打電話回台灣問,我給你雪蘭家,呃不,是我家的電話。」怎麼那麼口拙呢?連額頭的汗都冒出來了,怎麼辦?

   「不需要。」那男子說話時,炯炯的眼神仍緊盯著她,「你到我的報社來又哭又鬧,究竟有什麼目的?」

   你的?

   沒等袁子青回答,那櫃檯後的男子就搶著說:「她是來登廣告的,尋人啟事,找她的未婚夫,一個叫宋思齊的台灣人。」

   「未婚夫?」那男子臉上的譏誚已經轉為嘲弄了。「你叫季雪蘭?詹肯斯爵士是你的姐夫,而你卻還有一個未婚夫?方便讓我看一下你的護照嗎?」

   又要看她的護照?

   「為什麼?我只是登個廣告而已。」袁子青充滿戒慎的緊握著兩手。

   「但你要賒賬,忘了嗎?萬一你是個冒牌貨,這筆錢我找誰收去?」

   「我……放在我姐姐家裡。」就算人家不懂中文,也憧得羅馬拼音,護照一拿出來,她的騙術豈不立刻破功。

   男人解意的點點頭。「你去過詹肯斯爵士的家了?」

   「對啊,我到英國來這幾天就一直住在他家。你和我姐夫很熟?」

   「沒錯,我們相識三十幾年了。」

   嗄!那麼熟?那……他肯定見過雪蘭嘍?袁子青霎時口乾舌燥,呼吸困難。

   「既然這樣,那我這賬等三天後再付,應該也無不可吧?」不能再待下去,尤其不能再回答他任何問題,否則破綻越來越大,後果不堪設想。

   「當然。」男子倒挺大方的,「三天後我到詹肯斯爵士家跟你收款。」

   「一言為定。」袁子青剛跨向旋轉門,那男子忽爾叫住她。

   「要不要我送你回去?」

   「不用了,我自己可以……」慌忙推開旋轉門,寒風一下灌進她的袖口,令她由背脊直冷到腳底。

   ☆      ☆      ☆

   懷著忐忑的心情,回到簡陋的旅館等候消息。這四天她食不下嚥、睡不成眠,整個人狠狠瘦了一大圈。宋思齊啊宋思齊,你到底在哪裡?怎麼會這樣呢?好好的一個人,怎麼會遭人綁架呢?老弟說,綁架宋思齊的人頭殼一定壞去了,再不然就是超級神通的打聽到他有一個盲目兼死腦筋,又絕對樂意為愛犧牲奉獻,肝腦塗地的女友。

   第一個可能性,袁子青根本懶於理會,至於第二個嘛,她的確很願意為愛赴湯蹈火,但,那又怎樣?癡心又不犯法。

   問題是,那些綁匪什麼人不好去綁架,偏偏選上他?又怎麼會開出這麼龐大的贖金,在如此遙遠的國度,能打聽到她就必定也能同時打聽出,宋思齊貧窮得可憐的家境,怎麼還會開出二十萬英鎊贖款的條件?真是百思不得其解。宋思齊在信上沒有留下任何可供追查的線索,只有一個存入款項的賬號。一口氣叫她怎有辦法籌到折合台幣近千萬元的現金?

   付不出贖金,惟一的辦法就是把他給救出來,但,怎麼救呢?憑她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,怎麼鬥得過那無惡不傲的綁匪。

   躺在床上輾轉反側難以入眠,起身臨窗而立,外頭的倫敦夜景,是這般的絢爛迷人,古老的宏偉建築和現代華麗的樓宇交相表現大英帝國的昔日榮光。

   知名詩人薩謬爾詹森說:當一個人厭倦倫敦時,他也厭倦了生命,因為生命所能給予的一切,倫敦都有。

   是這樣嗎?

   袁子青不得不懷疑,這個從一開始就表現出毫不友善的城市,能提供給她什麼她想要的?

   猶如石沉大海,整整三天過去了,一點消息也沒有。袁子青頹然地歪回床上,想到宋思齊可能受到的磨難,不禁傷心得淚眼婆娑。

   床頭櫃上的電話,選在這時候大鳴大響,她惶急抓起話筒,「喂?」

   「安靜聽我把話說完。」是個男人,操著濃重的愛爾蘭腔調。「你的男朋友在我們手上,趕快交出贖款,否則我們就要對他不利。還有,不要再到報社刊登廣告,不要將此事張揚出去。」

   「請問你——」電話掛斷了,只餘一長串嘟嘟的聲響回應她。

   她連宋思齊的聲音都沒聽到,更遑論問清他是否遭到綁架?好不好?

   茫茫人海,她根本求助無門,怎麼辦才好?她忍不住放聲大哭,傷心得不能自己。

   「鈴——鈴——」

   電話!「喂,聽好,」這次袁子青先開口為強,「別掛電話,我跟你說,叫我朋友來接電話,我要確定他是否無恙,其餘的才有得好談。」

   「子青,是我,雪蘭啦。」

   話筒那頭嬌嗲的聲音把她緊繃的神經從崩潰邊緣拉了回來。「雪蘭,你回來啦?不是下札拜才回來的嗎,怎麼?」儘管不是她預期的電話,但能聽到熟人的聲音還是挺叫人安慰的。

   「知道你到英國來,我哪還有心情玩?」季雪蘭很熱情用邀她到家裡住。「我派司機去接你,三十分鐘之後到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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