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天、兩天、三天……十天!喔!她已經整整十天沒
見到他了;她緊抓起棉被嗅一嗅—他的味進也變淡了!
討厭!她討厭這裡的一切,因為這裡沒有他!為什麼皇
阿瑪不准她去崇陽宮找宣奕?為什麼她不能再像從前一樣,從早到晚、隨時隨地「黏」在他的身邊?沒聽到他的心跳聲,她就是睡不著嘛!她只好夜夜「跋山涉水」地溜進他的寢室,爬上他的床;人家這麼辛苦,他竟老是臭著一張臉,說什麼「男女有別」,不准她這樣,不准她那樣的!好不容易他們到江南「辦事」,沒了皇阿瑪的「法眼」監視,他們應該可以再像從前一樣——只要見到他,就會看到她?錯!他還是對她不理不睬!可人家四阿哥不過對她好一點,他就凶巴巴的要她「吃吃吃」!那他為什麼
就可以「吃」怡春院姑娘的嘴巴?!不公平!他不是說男女授受不親嗎?難道那只是借口,事實是—他不再喜
歡她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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