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離婚後,好友開始幫她惡補「矜持」這東西, 
說當初她就是太不矜持,才會前夫連勾指頭都不必, 
她就乖乖點頭嫁他,然後被惡婆婆欺壓得慘兮兮。 
很好,說的有道理,她也準備奉為新戀情的最高指導原則, 
但怎麼她練習了兩年的矜持最後還是用在這男人身上咧? 
說來可悲,誰讓她的愛情雷達只遇到他才有反應, 
而他也賊,堂堂一位外科名醫,手術室不待, 
卻深情守候在她開的甜點屋附近,於是當她被混混搶劫時, 
「路過」的他立刻飛奔來救美,教她想自欺看錯人都不行, 
唉,如果可以,她也想爭氣一點,跟他切八段, 
但他光一句「重新開始」就讓她把持不住,還怎麼保持距離? 
唯一值得慶幸的是,這回她沒有愛昏頭, 
至少懂得拚命警告自己他家的飯碗不是普通的難捧, 
用力不甩他「結婚」的提議…… 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