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什麼怪工作?必須簽約三年,中途離職還要賠三百萬?!
她心裡生起一股不好的預感,果然,新老闆竟是她前夫……
那年,她十八歲,不顧家裡反對,執意奉子成婚嫁給他,
為了他,她放棄做一個出入有轎車司機接送的千金小姐,
學著省吃儉用度日,體諒丈夫為了出人頭地拚事業冷落自己,
更忍受婆婆與兩個小姑的聯手欺負,而他還不站在她這邊。
她如此犧牲,卻沒想到兩年後,曾說全世界只要她一人的他,
開始嫌她煩、嫌她不懂事,對她提出離婚,不要她與女兒了……
八年後,他成功地由送貨的窮小子翻身為物流集團的總裁,
但可惡的個性還是沒改,竟不負責任的撂下一句「他後悔了」,
就想要她們母女輕易地回到他身邊,接受他的補償?!
她知道離婚後的這些年,自己雖怨著他其實也是記著他,
但即使親眼見他為她跟人打架、喝醉時痛苦呢喃著她的名字,
被他傷怕了的她,寧可繼續當單親媽媽,也沒勇氣再愛他了…… |